小产权房:中国式的野蛮增长(2009.6.12)

2010年02月26日 10:05  节目文稿集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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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产权房有望转正,一则消息原为误读,主管部门强调,小产权房违法,转正误读的风波为何引发市场莫大的关注?《今日观察》正在评论。

主持人:这里是正在播出的《今日观察》,欢迎各位的收看。今天我们要来关注的是小产权房。前一段时间,一则关于深圳小产权房有望转正的报道,搅动了整个的房地产市场。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最新消息,国土资源部在听取了深圳市政府的专题汇报之后认为,有关深圳将发首个小产权房的“准生证”,是媒体的误解。国土资源部还再次强调,小产权房违法,要予以严查。小产权房转正的风波究竟是因何而起呢?在国家三令五申,一再强调严查的背景之下,小产权房为什么还在肆意的生长呢?今天我们将就此事来展开评论。

我们两位评论员是向松祚和张鸿,我们也欢迎电视机前的各位登陆央视网、腾讯搜搜网和搜狐网发表您的观点,稍候我们会在节目当中关注您的留言。

好了,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新闻背景。

解说:最近有关深圳小产权房转正的消息,被炒得沸沸扬扬。

5月21号,深圳市四届人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的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提出经过处查记录的违法建筑,除未申报的以后,符合确认条件的,要适当照顾原村民和原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在区分违法建筑和当事人不同的基础上,予以处罚和补收地价款后,按照规定办理初始登记,依法颁发房产证。

此消息一出,立即被媒体解读为,深圳要为小产权房转正了,这也引发系列猜想。

5月31日,国土资源部一位官员说,深圳土地已经全部国有,而公众普遍理解的小产权房是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房,深圳将为小产权房发出“准生证”是理解上的偏差。

接着,深圳市有关负责人表示,首先深圳通过的决定并非为所谓的小产权房而制定,其目的是为解决深圳在农村实现城市化,这一特定背景下产生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问题。深圳目前的土地都已经国有化,在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很多原村民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农民房属于违法建筑,而非小产权房。再次,违法建筑要核发房产证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必须接受处罚和补交地价款,而不是简单的转正了事。虽然有关部门多次回应,但仍有许多人将份处理决定视为小产权房转正令。

6月9日,国土资源部表示,深圳市处理的是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与在农民集体土地上违规违法建设,向社会公众租售的小产权房有本质区别。

国土资源部正加紧起草致各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通报,将在通报深圳市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有关做法的同时,要求各地主动向政府汇报,坚决制止查处新建小产权房。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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