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观察]保障性住房:期待纯粹(2009.8.7)

2010年02月26日 10:13  节目文稿集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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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按商品房出售,南阳爆出怪事,420名业主谁欺骗了他们,经济适用房里为何又出腐败事件?《今日观察》正在评论。
   
主持人(王小丫):大家好!这里是正在播出的《今日观察》。今天我们要关注的是一起经济适用房被当成商品房出售的事件。河南南阳“风帆金色世家”小区的420户业主,在交齐了各种费用3年之后仍然没有拿到房产证,这时候业主们才惊讶地发现,自己以商品房的价格买来的是经济适用房,开发商是如何把经济适用房摇身一变,成为了商品房?怪象频出、颇受质疑的经济适用房到底应该何去何从?今天我们将对此展开评论。
    两位评论员是霍德明和张鸿,同时请大家登陆央视网、腾讯今日话题以及搜狐网发表您的观点,稍候我们会来关注到您的留言。
    现在我们就先来关注一下,发生在河南南阳的这一起怪事。
   
经济适用房项目被按商品房出售了,这是发生在河南南阳一个叫“风帆金色世家”小区的怪事。
    8月5号,《中国青年报》报道说“风帆金色世家”小区原名车南小区,是由南阳市统建公司开发建设,南阳市统建公司,还有另一块牌子,南阳市住宅统建综合开发办公室。
    今年5月份已经入住三年多的420名业主由于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通过上访,业主们发现了一个让他们震惊的事实。“风帆金色世家”小区初期开发时竟然是经济适用房项目。

刘万永(中国青年报记者):南阳市信访局要求,南阳市房管局拿出一个意见,为了证明跟他们没有关系,他们提供了几份当时由(南阳市)统建办和银龙公司签的合同以及协议,业主们很惊奇地从这里边发现了,原来我们这个小区,是经济适用房的项目。
   
记者调查,在2001年7月13日,南阳市统建公司和银龙公司原本签订的是联合开发经济适用房的合同,银龙公司提供建设用土地和全部建设资金,南阳市统建公司负责提供开发用经济适用房建设指标,和办理报建减免手续。只要争取到了经济适用房计划指标,节省前期工程费的25%到30%归统建公司所有。但到了2004年7月6号,南阳市市房产管理局,南阳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取消车南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

刘万永(中国青年报记者):取消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的理由,说土地属于出让性质,那么一块属于出让性质的土地,怎么会又变成了经济适用房的,统建办或者南阳市房管局,怎么会不知道这个土地的性质呢。
   
按照经济适用房取得低价的土地,却不按照经济适用房标准建造,取消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后,土地款也不清不白,这一切都被隐瞒了之后,南阳市房产管理局为“风帆金色世家”小区颁发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金色世家”小区,从开发时的经济适用房项目成为了一个商品房项目。

保障性住房:期待纯粹

主持人:这真的是很奇怪,我们知道国家是明文规定清楚了的,经济适用房在建设、审批以及分配各个环节上都必须和商品房严格地区分开来,但是我们看到南阳的这个经济适用房的项目,怎么摇身一变就能够变成商品房来出售?
    张鸿:这个事情是一个赤裸裸的权力自肥,还不是权钱交易,是自肥,就是自己往自己口袋里装钱,当然他也想了一些点子来做这件事情。比如说用36计来说,他首先用了一招叫偷梁换柱,这个小区原来叫车南小区,2000年批的时候是经济适用房的一个计划,到2004年他们开始出来一个文件说,说你这个小区不适合建经济适用房了。为什么呢?第一是因为土地的问题,它是转让的。第二呢,是因为你这个小区的户型盖的太大了,不是经济适用房的户型。我们知道如果他盖的太大的话,应该让他修改,或者对这个开发商进行处罚,而不是说让你就变成彻底的商品房,那不是一个惩罚,那是奖励,对吧。那如果说廉租房也盖的户型特别大,那也变成商品房,那不乱了套了吗?还有一招,他们用了瞒天过海,就是这个叫统建公司,统建公司在当地是一个公众信用很好的一个公司,因为大家都知道,它不光是有公司,它还是一个政府部门,它叫南阳市住宅统建综合开发办,这个开发办公室是干什么呢?这个开发办公室就是管南阳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它属于当地的房产管理局,就是我既管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审批,我自己又有一个公司来盖这些经济适用房,然后挣的钱都归我,所以他没有什么交易,就是把钱都装到我口袋里,这个口袋里掏出来装在这个口袋里。所以如果还用36计来判断的话,我觉得这是一个乘火打劫,他打的是公共利益的劫。
    主持人:不光是一个偷梁换柱,而且还有乘火打劫的问题在里头。霍教授您认为呢?
    霍德明:我注意到这个案子,偷梁换柱,偷天换日,或者是说欺上瞒下。
    张鸿:对。
    霍德明:记好哦,他对上是欺的,对他的业主也是欺。
    主持人:对。
    霍德明:欺上瞒下,这里面有三份合同,我归纳他是共谋、分脏,最后是漂白,第一份合同是2001年7月份签的,就是这个银龙公司,以及这个统建公司,统建办下面的一个项目,一个公司,他们签的里面,基本上把他们的权利与义务分清楚了。义务是银龙公司它要出钱,出地,盖房子,银龙公司要负责这一块的事,而统建公司它要负责去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指标。
    张鸿:对。
    霍德明:以及在它这个合同里面签订的是经济适用房指标签订下来以后,后面省的这些工程费,你要怎么分我,比如说500万要分我25%,600万要分我28%,700万咱们还分了30%,但这30%里面还包括汽车购置费,第二份合同是在2003年12月底签的,这里面合同包括了将来房子卖掉以后,第一件事情要把银龙公司购地的3380万要先还了。
    主持人:对。
    霍德明:至于说还有一些其他的费用,也要完全付清,之后如果有利润的话,银龙公司要分40%,统建公司分20%,另外还有一个自然人分了40%。第三份合同就是2007年的时候签的,而这份合同就是让统建公司和银龙公司分手,在分手以后,所有的责任、义务都归银龙公司来管,所以这就是让统建公司以及统建办能够完全抽身漂白的一个最重要的合同。
    主持人:其实不管是欺上瞒下也好,还是偷梁换柱也好,其实达到的一个目的就是一个自己得到利益。
    张鸿:对。
    主持人:那么今天有很多朋友非常关注这件事情,其中我就发现有一位朋友,他就是这个小区的业主,我们来看看他有什么样的感触。
    他说“我是业主,我就是风帆金色世家的业主,三期的办证费,大修金什么的去年都交过了,当时承诺的是去年10月份,证都给办出来,可现在什么都没有。并且业主们都感觉这一帮建房的除了不讲信用外,还嚣张的很,真该整治整治了。”
    再来看另外一位朋友,他叫“观点”,“表面上政府可以用最小的直接投入,最大限度地实现对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责任,不可谓‘不经济’。然而,在各地的实际操作中,却难以回避经适房,就是经适房的保障性和开发商利益追求最大化的矛盾,加之政府部门怠于监管和监管不到位,就不可避免地出现‘打着经济适用房的名义,做着商品房的生意’这样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其实大家都非常地关注,在这半年多来,经济适用房也确实出现了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比如说这个连号、弃购,还有建别墅等等,非常奇怪的一些现象,我们就整体地梳理一下,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当中的一些背景。
    
经济适用房领域里的事件这一年多来是不绝于耳,这几天北京天通苑小区,邻街的近十家房屋中介的橱窗上都贴有租房信息。国家明令禁止不允许出租的经济适用房比比皆是,一套靠近地铁130平米的经济适用房,月租要到了3500块钱。
   
记者:现在这房子好租吗?
    房屋中介工作人员:呵呵,那太火了。我跟你说就比如130平米的房子,他把它打通隔断,打成七八间房子,他一间房子都能租600。
   
不仅是在天通苑,在北京的百环家园在搜房网、焦点网等房地产的网上北京经济适用房出租的信息也很多,北京市住建委曾明确表示严查经适房,两限房等政策房出租现象,但上有政策,下也有对策。
    记者调查发现,北京不少经济适用房主表示,租不了房子转为商品房之后,他们一样可以卖掉这个钱。
   
    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你们住满五年了吗?
    女:满了。
    中介公司工作人员:满五年之后帮你们过户,夫妻过户。
   
   不仅在北京,在郑州,经济适用房小区兰亭明月里的房屋中介人员也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记者:我听他们说经济适用房不可以租?
    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谁说不能出租,我自己买的房子,我想干嘛就干嘛。
    记者:都属于经济适用房呀?
    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对,都是。
    记者:这个可以租是吧?
    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你不要告诉别人,你们商量好就行了。
   
郑州市政府在2005年就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不得出租,否则要处于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但市场上如今这番景象,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的回应可谓是耐人寻味。
   
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经济适用房出租,没有明确界定谁去管这个事,它这个事出了后,谁都说没责任,谁都有责任。

对目前经济适用房暴露出的问题,《中国青年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文章指出,从武汉的6连号,到老河口的14连号,到北京大量经适房违规出租,到郑州的经适房用地上建别墅,再到南阳官办公司,骗经适房项目建商品房,井喷式的腐败让公众觉得,打着助贫旗号的经适房在一些地方已成为权贵自肥的盛宴。
   
主持人:大家都在问,今天的这个经济适用房到底变成什么样了,我想引用《中青报》的一句话,它说今天经济适用房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腐败之下权贵自肥的盛宴。那么我们知道经济适用房最开始的一个初衷是保障惠民,但是我们现在也确确实实看到的一个现实就是,离这个初衷保障和惠民越走越远。
    张鸿:对。
    主持人:那为什么经济适用房会发生如此大的一个蜕变?
    张鸿:因为我们最初经济适用房的这样一个建设采用了双轨制,就像你刚才说的,我们政府试图以最小的投入,能够建立一个有公共保障的一个房屋,我只投入一块土地就行了,然后开发商来建这个,但是土地其实也是要钱的,所以政府也是投了成本,但问题是政府没有办法解决这一个问题,就是政府是希望这个保障越来越大,利益越来越小。
    主持人:对。
    张鸿:就是你开发商的利益越来越小,所以规定了一个3%的限额,就是你的利润率只能达到3%。
    主持人:对。
    张鸿:可是开发商既然叫开发商,它就是一个企业,这个企业一定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这也是企业它本来的这个天命,你要是让它承担社会责任可能也很难,所以你没有办法来保障这一点。还有一个利润,就是政府没有办法控制的,就是个人在里边的收益,因为这个房子它有两种属性,对吧,一个是我自住,我要住房的一个属性,还有一个是投资的属性,这个投资的属性就是它未来可能升值,当这个比如说北京经济适用房只在四五千块钱一平米,而普通的这个商品房已经到了一万多,到两万平米的时候,它就产生了一个特别大的一个利益的驱动。
    主持人:对。
    张鸿:所以它天然地产生了一个寻租的空间,就是这样一个双轨制,导致了它离我们最初设计的那个保障越来越远。
    主持人:在某些时候也成为那种投资理财的一种途径了。
    霍德明:经济适用房你刚刚说,的确是政府的利益非常好,它是保障与惠民,不过现在我要问,保谁的障,惠哪一种民?第一你刚刚提到了,北京经济适用房现在大概就是5千块钱一个平米了。
    张鸿:对。
    霍德明:这么一个平米你让谁去买呢,这个买的人可能就不是我们当初讲惠民那个低收入阶层的人,现在看起来低收入阶层要买5000块钱的经济适用房都很困难。保障什么呢?保障是现在已经买到经济适用房,而且过了五年的这些人,当初他买的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肯定是非常低,而他如果能够照你刚刚讲的,就是这种房子作为一种资产了,他能转让的话其实能保障他们的利益,所以就事后来看,我们经过12年,1997年开始的经济适用房政策,保谁的障,惠谁的民?背离了政府当初立意的这个原始的初衷,而且我也还注意到,经济适用房现在在流通的这一个阶层,或者买卖的阶层里边,不见得是我们当初认定的,是中低收入的这些老百姓了,有些有高收入的老百姓,他一样可以去买,毕竟它是一个资产,他就可以去投资,他有利可图。所以可以说演变到今天12年的经验是保障与惠民这两个初衷都已经被违背了。
    主持人:由于现在经济适用房出现了种种的问题,所以也就把经济适用房推在了一个风口浪尖上,那么作为一项保障性的住房制度,经济适用房应该何去何从呢?稍候继续我们今天的评论。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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