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观察]虚假广告 谁与明星同罪?(2009.11.04)

2010年02月26日 10:20  节目文稿集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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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王小丫):大家好!这里是正在播出的《今日观察》。今天我们要关注的是正处在风口浪尖的侯耀华。相声演员侯耀华这几天成为了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原因是中国广告协会11月1日发出通报,称侯耀华代言了包括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10个产品的虚假广告。一时间,关于侯耀华的批评之声也是铺天盖地。那么众目睽睽之下,为虚假广告代言的明星为何会前仆后继、屡禁不止呢?虚假广告危害公众,除了为之代言的明星,该挨板子的还有谁呢?今天我们将就此展开评论。
    两位评论员是霍德明和张鸿,同时请大家登陆央视网今日话题来发表您的观点和建议,稍候我们可能会关注到您的留言。
    首先,我们还是来了解一下,侯耀华代言虚假广告事件的最新的进展。
   
    知名演员侯耀华和虚假广告联系在一起,到底是什么样的广告把侯耀华推向了公众舆论的风口浪尖。中国广告协会的通报说,十则由侯耀华代言的广告全部都违法。
   
    侯耀华代言违法广告视频:如果您有排尿问题,和男性功能障碍,就可以马上试一下,买上一盒加拿大v6胶囊服用。
    视频:一盒见效,排出前列腺黄毒,永久告别前列腺疾病,全面提高男性功能,恢复男人精、气、神。

这些广告都是电视广告,它们包括天元牌亚克口服液,澳鲨宝胶囊、胃肠益生元、加拿大V6胶囊、角燕G蛋白胶囊、黄金九号、伯爵胶囊、康大夫茶愈胶囊、方舟凯达降压仪、杜仲降压片,其中七则是食品广告,两个是药品,一个医疗器械,中国广告协会根据法律对这十个广告进行核对,发现都存在违法问题。以上十个产品广告多次被投诉,并且产品广告分别被浙江、辽宁、山西等地工商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查处。
    中国广告协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方午说,侯耀华代言的部分广告涉嫌虚假、误导,有的进口保健食品篡改名称和功能,冒充药品表述疗效,并使用根治等虚假断言。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侯耀华对于其代言产品应承担连带责任。
   
    邱宝昌(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作为一个广告代言人,把不具有预防和治疗功能的食品,去宣传它有预防和治疗的功能,明显地与我们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侯耀华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这些广告没有多大的印象,他称自己半年前在一些健康节目中做过主持人,可能画面遭盗用,当成广告播出,不过,这十个电视广告里,都有侯耀华现场对产品进行介绍的环节,中国广告协会表示视频作假不是很容易。
    有媒体报道,即将收侯耀华为徒的著名相声大师常宝华说,他会批评侯耀华,并希望他能早日站出来,向公众解释。

虚假广告 谁与明星同罪?   
   
    主持人:我们看到代言众多的虚假广告的事件一经披露之后,几乎是所有的矛头都直接指向了侯耀华,那么侯耀华他也通过各种渠道,向大家说,他非常的冤,那两位评论员你们认为侯耀华冤不冤?
    霍德明:侯耀华的反应我用“三不”来形容,第一个是不记得,很显然这十个广告,他直接的反应就是我真的不太清楚,我拍过这广告没有了;第二件事情,他是说不排除,不排除有些人用他的视频,或者是他提到,有人用他的照片,放在黑芝麻的小广告上,我估计他在路边看到的,哎,奇怪了,他记得他在路边看到黑芝麻的小广告,用了他的照片,可是他不记得拍过这个广告片;第三个,更有趣的,他不负责。这是刚刚我们看到的小片里边,有一个药品是有关于心脏病、高血压的药品,哎,侯先生的反应就是,哎,我身体很好啊,言下之意,他也说了,我做药品的代言,为什么一定要吃过这个药呢?我不负责药效的。顺便告诉你,今天咱们《今日观察》栏目的同仁,曾经给他那边打过电话,他说什么呢?他说我正在吃药,所以现在是我说,他是不可说,而对于所有的一切媒体,大概都用他的律师来回话了。
    主持人:自己先回避一下。
    张鸿:对,我也觉得他不冤,因为如果他说他冤的话,他说人家可能用他视频的剪辑了,但是以我做了这么多年电视的经验,看了这些视频以后,觉得这个作假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如果有的话,如果你侯耀华没有起诉那些造假侵害你权益的人的话,那么我们只能认为,这就是你侯耀华做的广告。还有一个不冤是什么呢?就是他做的这十个广告,全都是违法的,有法律条文,我不需要套用别的法,就《广告法》本身就可以了,比如说它这里面都有专家、患者以这样的名义做形象的证明。刚才我们看到,有的是他主持人,然后他找几个专家,有的他自己就是嘉宾,现身说法,这个呢,霍老师也说了,他接受我们记者采访,他不愿意接受采访,他说我在家吃药呢,正在气头上,那我也劝侯先生,你在家吃药也没有用,你即使吃了药,即使你证明这个药对你有用,你也不能在电视上为它做广告,你也不能做广告说它有效,为什么呢?因为《广告法》的第14条明令规定,药品及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还有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
    主持人:对。
    张鸿:就是你即使是患者,即使对你有效,也不能做证明。还有一个就是一个非常低级的错误,这十个广告,全都没有广告内容的审批,就是全都没有被审批,那你给它代言广告的时候,怎么也应该看看这些审批的文件吧,这一点都没有看的话,那我想这实在是太不冤了。
    主持人:对于今天这个话题呢,有很多朋友参与了我们的讨论,有的发来他们的一些观点和建议,另外还有的朋友,以一种非常新颖的形式,我这里就有一位,他是用这种视频连线的形式,我们来问一下。喂,这位朋友您好,能听到我的声音吗?
    男:能听到,小丫。
    主持人:能听到,您是来自哪里?
    男:我是来自杭州。
    主持人:您现在在杭州是吧?
    男:是的。
    主持人:谢谢你参加我们的讨论,平常您看这样的明星代言的广告,看过吗?或者说是感兴趣吗?您会相信吗?
    男:这样的广告看是平时是看的不少,但是我不太相信,因为我始终认为一个产品的质量,它只是取决于它的生产环节,而不是在谁去做广告。
    主持人:那既然您不相信,还看那么多干吗啊?
    男:这个是广告有的是插在精彩节目中间,我们不得不看。
    主持人:明白,就是回避不掉,被迫的收看。谢谢,您是一位理智的消费者,谢谢您。
    好,现在我们再来看看其他的朋友,他们也上传了一些他们的建议和观点,我们仔细地来看一下。
    第一位朋友他叫“隐先生”,他说“如果代言这十款补品,要自己先吃一吃,如果确实还行,就可以推荐,出了问题也要,一定要负法律责任的,然后媒体会一律来封杀。”就是这个你自己要先试一下,对吧,这个我觉得是一个……
    张鸿:对于药品来说,你自己试,你也不能做广告。
    主持人:再来看“乐之”这位朋友,他说“当然要承担责任,我们从小就受到教育,说‘一人做事一人当’,那么明星也不能例外,让每一个明星明白,广告是把双刃剑,给你带来利益的同时,给你带来的还有其他的更多的是责任。”
    当然我们也知道这个新一轮的这个《食品安全法》也特别地颁布了,如果说你代言的虚假广告,你是需要和这个厂家一起负这个连带责任的,这一条也是非常的清楚。但是我们知道这个明星代言这个虚假食品广告、药品广告,一直都是一个好像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个现象,虽然大家都一直在批评这种做法,或者说大家都颇有微词,但是我们也看到,这真的是有前仆后继的这种趋势和现象,两位评论员我们首先一起来了解一下。
   
    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并非新鲜事,可谓颇有历史。
    两年前,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减肥茶广告,因涉嫌虚假宣传被曝光。
    由唐国强、解晓东代言的一家不孕不育医院,广告内容虚假,被国家工商总局叫停。
    前不久,邓婕代言的三鹿奶粉,因为三聚氰氨事件也深陷舆论漩涡。
    国家相关部门曾对医疗广告下禁令,禁止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但这种形式的广告,人们早已见怪不怪。
    这位声称是中华生物磁学会副会长的张先生,在另外一个医疗广告中,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叫做中国男性健康研究中心主任的吕先生,而在另一个广告中,则又变身为顾先生。一位叫“良心2009”的网友首先在这个网络上对这个假专家进行了揭露,实际上他只是一个演员,毫无从医的资质,也根本不懂任何医药知识。
    其实针对明星广告代言的问题和责任,法律和制度层面一直在不断跟进。
    今年2月,国家广电总局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禁止聘请不具备职业资质的人士担当医疗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
    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食品安全法》提出,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而2天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杨红灿透露,即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将增设条款,对名人代言广告行为,予以法律规范。
    公众需要问的是,打击虚假广告,相关法律和制度并非坐视不管,可就在不断完善的法规面前,明星代言广告,为何依旧问题频出?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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