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打工子弟“十证入学”是惯性歧视

2010年02月26日 10:36  专家观点 我要评论

  

日前根据媒体的报道,在浙江省的宁波市一些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他们在入学的时候被要求要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证明、劳动合同证明等等多达10种的证明文件,不少的外来务工者的子女因此就无法顺利地入学了,十证入学这种规定是否合理?外来务工者的子女他们离享受平等教育的权利,究竟还有多远?央视经济频道主持人陈伟鸿与著名财经评论员霍德明和沈竹共同评论。

宁波部分地区外来工子女就读需要十证齐全,设置障碍,透视出哪些深层次的教育问题?

沈竹:“十证”是对外来务工人员惯性的歧视
(《今日观察》评论员)

我第一感觉就觉得它很荒诞,这10个证中,一类是家长犯错,孩子受罪,一类是家长无能,孩子埋单。最引起媒体争议的就是,必须家长无犯罪记录证明,孩子才可以入学。再有一个就是养老保险缴费单,很多外来务工人员可能刚刚找到工作,可能是刚刚落实下来生活,还不知道养老保险怎么交,很多家长说,我办不下来这个证,所以不能入学,我的心里是冷冰冰的,空荡荡的,所以他设计这个证,骨子里是对外来务工人员长久的惯性的一种歧视,潜台词是说,能不能不来我们学校。

当地的解释也很无奈,说是自己的教育资源不够,我们在十几年的过程当中,一直在关注农民工子弟学校,我们曾经尝试用市场办学的方式,来推进农民工子弟的就学的问题,在教育的投入上面,农民工子弟学校永远困扰的就是,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双重失灵,使得他们在资源分配上,总是没有办法在夹缝中求生存。它不是偶然情况,郑州、贵州……不断有五个证七个证,十个证的情况,其实他们也是自有苦衷,但是他们这种无奈的理由,不能成其为这种做法的理由。

霍德明:“十证出台”其实就是人为设限、制度缺陷
(《今日观察》评论员)

除了无犯罪证明,我还注意到里面还有无违规生育证明,如果家长违规生育的话,原来合法生育的,都不能入学。这种人为设限,跟中央政府把赞助费等费用取消的正常是完全抵触的。我不能接受地方政府无奈或者是不得以的理由,尤其是宁波市,这是一个副省级城市。它一年的财政收入是800亿,但是务工子女就学之事,总是有一些条条框框的的账摆在这里。这是和我们制度上的缺陷是有关系的,教育是分灶吃饭,中央出政策,可是实际地方需要准备财源,应付实际上的一些支出,所以像这么样一个富裕的地方,都没有解决务工子女问题的话,在其他稍微落后的一点,或者比较不富裕的城市,可能会更多的这种问题。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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