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校女生陪酒事件调查

2010年02月24日 17:53  深度报道 我要评论

  

    




时讯过后,继续我们今天的新闻故事。实习、陪酒、学校、夜总会,我们很难想象,这四个词之间会有什么样的联系?今年年初,云南省昆明艺术职业学院的8名女生,被学校安排到福建省福州市实习,而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这8名女生实习的内容不仅仅是要跳舞,同时,还要在演艺吧,甚至是夜总会陪客人喝酒。这究竟是怎样的实习呢?

  

    记者以普通顾客的身份来到了,小丽她们曾经“实习”过的福州聚点三演艺吧,我们发现,这里的演艺人员除了演出,还要长时间的陪客人聊天、喝酒。

  

    福建《东南快报》的张学德是最早报道昆明艺校女生陪酒事件的记者,他向我们讲述了他暗访小丽和同学们陪酒时,所看到的情景。

  

    学生们被派往的实习单位是福建泉州中艺演出公司,记者拨打了该公司负责人——朱保红的4个联系电话,试图去了解这家公司为什么会安排学生到有陪酒内容的酒吧去实习。

  

    虽然我们没有找到中艺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在媒体最初报道此事时,朱保红曾主动打电话给《东南快报》的记者张学德。

  

    那么,事实真的是像演出公司所说的——孩子们是自愿去陪酒的吗?在去福建实习的8个女孩中,年纪最小的16岁,最大的还不到18岁,她们都是昆明艺术职业学院“彩云班”的同学。“彩云班”是这所学校去年7月开办的一个“半工半读”中专班,学生都是来自云南各地农村的贫困家庭。去年12月,福建泉州中艺演出公司来到学校,希望能够招收部分学生到福建演出、实习。同时,公司承诺:演出是在正规的场所,学生们还能拿到工资。2007年元旦前,“彩云班”的8名女生跟随朱保红来到达了福建。

  

    然而让她们没有想到的是——实习的地方竟然是酒吧,而且还得去陪酒。这些女孩子首先想到了逃跑,但是偶尔听到的一个消息,让她们感到不寒而栗。

  

    这就是小丽所说的拿花——客人向演员每送出一个花环的费用是100元,这100元中,小丽她们只能拿到30元,剩余的70元分别归演艺公司和酒吧老板。而演员要想多拿到花,陪客人喝酒就成了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小丽告诉记者:在以后的日子里,她们先后被安排不同的酒吧表演和陪酒。而在春节前,她和另外3名同学又被安排到了一家夜总会,在这里,小丽她们的实习内容完全变成了陪唱和陪酒。

  

    每天,小丽她们都要面对可以称为叔叔、伯伯的客人,并与之周旋,而一些客人提出的要求至今让她们和家长感到震惊、愤怒、后怕。

  

    福州丽宫夜总会也是小丽她们曾经“实习”过的地方,记者以将要接待朋友为名,来到了这里。在这家夜总会一间昏暗的小房间里,我们发现了10多个还没有“上台”的女孩。而接待员的一番话,也验证了小丽她们的说法。

  

    从晚上八点上班,到凌晨两点下班,小丽她们过着黑白颠倒的日子。忍无可忍的孩子们向学校有关领导反映情况,而得到的回答却让她们寒透了心。

  

    万般无奈下,一向给家长“报喜不报忧”的孩子们,终于说出了实情。2月下旬,这些学生在家长们的帮助下,悄悄逃离了福州,并相继回到昆明。

  

    这8名女生怎么会在酒吧、夜总会实习?学生陪酒的事情学校是否知道呢?记者来到了昆明艺术职业学院,想向学校的有关领导了解相关情况。但是学校保安以领导不在家,无法联系学校办公室为由,阻止了记者的采访。第二天,记者以学生亲属的身份,终于进入了校内。面对我们的突然造访,学校答应次日安排学校的新闻发言人接受记者的采访。

  

    第三天,记者如约来到学校,见到了学校的新闻发言人,传媒系的主任——段吉克。然而,这位新闻发言人怎么也不肯面对镜头,同时,学校的摄像机却对准了记者。

  

    学校派往福州的人是原学生处处长陈重舫老师,不过,她早在去年的11月就已经辞职离开了学校。而且,她在福州也只停留了三天时间就回到了昆明。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对于“半工半读”、“以工助学”,国家有明确规定,不仅要求必须有专职老师随行管理,而且还要制定详尽的实习计划。而这些孩子还只是去年7月份入学的新生,将学习不到半年的学生推向社会,还一下子让学生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务合同,这样的“实习”,实在让人费解?

  

    既没有考察实习场所,也没有专人陪同管理,更没有实习计划,学生们的实习就在无人监管的状态下开始了。

  

    然而,学生们与中艺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中,明确列出:学生实习期间每月800元工资中,有500元由公司向学校代交学费,第二年又上涨到了700元。这又该做何解释呢?

  

    合同中,学生们的工资收入有相当一部分是用来交给学校的学费,而学校则认为没有利益关系。对于这份前后矛盾的合同,学校的解释是——是分管实习工作的王志华副院长一个人操作的,学校并不知晓。由于事发后,王志华副院长已经被学校解聘,记者没能联系上她,陈重舫老师道出了合同的来历。

  

    [同期 电话采访 原昆明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处处长 陈重舫10号26:45]这份合同其实是学校改的 原来他们演艺公司也没怎么写 因为演艺公司也没必要去为学校承担交这样的学费 那样的学费

  

    在学校采访期间,记者在亮明身份的后,多次向学校提出采访学校主要领导的要求,都被以种种理由回绝。而段吉克老师在发现了记者的拍摄后,试图抢夺磁带。

  

    接下来,作为学校新闻发言人的段吉克老师更是语出惊人。

  

    学校尽量回避记者的采访,那么,作为昆明艺术职业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又是怎样的态度呢?记者两次前往云南省教育厅,提出采访要求,均被拒绝。

  

    目前,福建警方已经对艺校女生陪酒事情展开了调查。另据记者了解:在去福建实习的8名女生中,只有4名学生回到了学校,其余的或闲赋在家,无所事事,或跟随打工的父母,远走他乡。大多数学生和家长都婉言回绝了记者的采访,我们能够理解,两个月的实习经历是她们不愿触及的回忆。而有关部门和责任人也都在回避记者的采访,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谁来对这些孩子们的过去和未来负责呢?

  

    艺校女生陪酒事件调查

  

    时讯过后,继续我们今天的新闻故事。实习、陪酒、学校、夜总会,我们很难想象,这四个词之间会有什么样的联系?今年年初,云南省昆明艺术职业学院的8名女生,被学校安排到福建省福州市实习,而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这8名女生实习的内容不仅仅是要跳舞,同时,还要在演艺吧,甚至是夜总会陪客人喝酒。这究竟是怎样的实习呢?

  

    记者以普通顾客的身份来到了,小丽她们曾经“实习”过的福州聚点三演艺吧,我们发现,这里的演艺人员除了演出,还要长时间的陪客人聊天、喝酒。

  

    福建《东南快报》的张学德是最早报道昆明艺校女生陪酒事件的记者,他向我们讲述了他暗访小丽和同学们陪酒时,所看到的情景。

  

    学生们被派往的实习单位是福建泉州中艺演出公司,记者拨打了该公司负责人——朱保红的4个联系电话,试图去了解这家公司为什么会安排学生到有陪酒内容的酒吧去实习。

  

    虽然我们没有找到中艺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在媒体最初报道此事时,朱保红曾主动打电话给《东南快报》的记者张学德。

  

    那么,事实真的是像演出公司所说的——孩子们是自愿去陪酒的吗?在去福建实习的8个女孩中,年纪最小的16岁,最大的还不到18岁,她们都是昆明艺术职业学院“彩云班”的同学。“彩云班”是这所学校去年7月开办的一个“半工半读”中专班,学生都是来自云南各地农村的贫困家庭。去年12月,福建泉州中艺演出公司来到学校,希望能够招收部分学生到福建演出、实习。同时,公司承诺:演出是在正规的场所,学生们还能拿到工资。2007年元旦前,“彩云班”的8名女生跟随朱保红来到达了福建。

  

    然而让她们没有想到的是——实习的地方竟然是酒吧,而且还得去陪酒。这些女孩子首先想到了逃跑,但是偶尔听到的一个消息,让她们感到不寒而栗。

  

    这就是小丽所说的拿花——客人向演员每送出一个花环的费用是100元,这100元中,小丽她们只能拿到30元,剩余的70元分别归演艺公司和酒吧老板。而演员要想多拿到花,陪客人喝酒就成了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小丽告诉记者:在以后的日子里,她们先后被安排不同的酒吧表演和陪酒。而在春节前,她和另外3名同学又被安排到了一家夜总会,在这里,小丽她们的实习内容完全变成了陪唱和陪酒。

  

    每天,小丽她们都要面对可以称为叔叔、伯伯的客人,并与之周旋,而一些客人提出的要求至今让她们和家长感到震惊、愤怒、后怕。

  

    福州丽宫夜总会也是小丽她们曾经“实习”过的地方,记者以将要接待朋友为名,来到了这里。在这家夜总会一间昏暗的小房间里,我们发现了10多个还没有“上台”的女孩。而接待员的一番话,也验证了小丽她们的说法。

  

    从晚上八点上班,到凌晨两点下班,小丽她们过着黑白颠倒的日子。忍无可忍的孩子们向学校有关领导反映情况,而得到的回答却让她们寒透了心。

  

    万般无奈下,一向给家长“报喜不报忧”的孩子们,终于说出了实情。2月下旬,这些学生在家长们的帮助下,悄悄逃离了福州,并相继回到昆明。

  

    这8名女生怎么会在酒吧、夜总会实习?学生陪酒的事情学校是否知道呢?记者来到了昆明艺术职业学院,想向学校的有关领导了解相关情况。但是学校保安以领导不在家,无法联系学校办公室为由,阻止了记者的采访。第二天,记者以学生亲属的身份,终于进入了校内。面对我们的突然造访,学校答应次日安排学校的新闻发言人接受记者的采访。

  

    第三天,记者如约来到学校,见到了学校的新闻发言人,传媒系的主任——段吉克。然而,这位新闻发言人怎么也不肯面对镜头,同时,学校的摄像机却对准了记者。

  

    学校派往福州的人是原学生处处长陈重舫老师,不过,她早在去年的11月就已经辞职离开了学校。而且,她在福州也只停留了三天时间就回到了昆明。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对于“半工半读”、“以工助学”,国家有明确规定,不仅要求必须有专职老师随行管理,而且还要制定详尽的实习计划。而这些孩子还只是去年7月份入学的新生,将学习不到半年的学生推向社会,还一下子让学生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务合同,这样的“实习”,实在让人费解?

  

    既没有考察实习场所,也没有专人陪同管理,更没有实习计划,学生们的实习就在无人监管的状态下开始了。

  

    然而,学生们与中艺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中,明确列出:学生实习期间每月800元工资中,有500元由公司向学校代交学费,第二年又上涨到了700元。这又该做何解释呢?

  

    合同中,学生们的工资收入有相当一部分是用来交给学校的学费,而学校则认为没有利益关系。对于这份前后矛盾的合同,学校的解释是——是分管实习工作的王志华副院长一个人操作的,学校并不知晓。由于事发后,王志华副院长已经被学校解聘,记者没能联系上她,陈重舫老师道出了合同的来历。

  

    [同期 电话采访 原昆明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处处长 陈重舫10号26:45]这份合同其实是学校改的 原来他们演艺公司也没怎么写 因为演艺公司也没必要去为学校承担交这样的学费 那样的学费

  

    在学校采访期间,记者在亮明身份的后,多次向学校提出采访学校主要领导的要求,都被以种种理由回绝。而段吉克老师在发现了记者的拍摄后,试图抢夺磁带。

  

    接下来,作为学校新闻发言人的段吉克老师更是语出惊人。

  

    学校尽量回避记者的采访,那么,作为昆明艺术职业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又是怎样的态度呢?记者两次前往云南省教育厅,提出采访要求,均被拒绝。

  

    目前,福建警方已经对艺校女生陪酒事情展开了调查。另据记者了解:在去福建实习的8名女生中,只有4名学生回到了学校,其余的或闲赋在家,无所事事,或跟随打工的父母,远走他乡。大多数学生和家长都婉言回绝了记者的采访,我们能够理解,两个月的实习经历是她们不愿触及的回忆。而有关部门和责任人也都在回避记者的采访,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谁来对这些孩子们的过去和未来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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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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