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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2月24日 18:07 深度报道 我要评论
正如这个村民所说,在记者沿途走访的几个村子里,到处是建在稻田里的房子。采访中记者发现,当地人大都清楚国家不允许在耕地中建房,所以那些房屋基本都属违章建设,取不到任何合法手续。但是村民们一点都不担心,越来越多的房屋在稻田里建了起来。
这是一幢刚刚打地基准备建设的房屋,地基两边残留的田陇告诉我们,这块地去年可能还长着绿油油的庄稼。挖开的地基里裸露出黑黝黝泥土,可以看出这曾是一块多么肥沃的农田。如此上好的耕地被侵占,难道当地有关政府部门不管吗?原来,农民在稻田里违章建房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当地国土部门也是心知肚明,但是他们一般都是罚款了事,并不会采取其它的处理措施。这也就无形中助长了农民在耕地中建房的风气。
灵山县地处丘陵山区,平地很少。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许多外出打工挣到钱的农民纷纷回家盖房,原来山上狭小的地势已经无法承载更多的新房。而交通方便,地势平坦的稻田就成了他们建房用地的最佳选择。同时,由于当地也是滑坡、泥石流等易发地带,虽然次数不是很多,但村民为了安全起见,也不愿意在山坡上建房。
随着新房越建越多,灵山县的耕地面积也在相应减少。仅仅六峰村,被农民建房占去的田地就将近全村耕地面积的十分之一。蒙支书说,面对这种情况他也很痛心,但是做为村一级的领导,由于权力所限,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是无能为力的。
采访中,这位六峰村的蒙支书给我们的记者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六峰村罗伞田屯有一块一亩地左右的水田,过去地主炫耀打赌,谁能吃3斤辣椒就得那块田。一个穷苦人为生计去应赌。结果他吃3斤辣椒后死了,他的家人得到了那块田。我们记者根据这个故事找到了那块田。
我国《土地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农民建房“未经审批不得占用耕地,已经占用的,当地国土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建设,恢复原状。”那么当地农民违章建房真得像他们说得那样,只要交纳罚款就可以置法律于不顾了吗?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来到了新圩镇国土资源所。
在一间办公室里,记者看到大量2007至2008年间有关农民违章建房的处罚决定和大量的罚款单据,厚厚一沓足有40厘米高。这些罚款单据的金额从5000多元到一万多元不等,记者大致估算了一下,仅眼前的这些单据就可以为新圩镇土地所带来近两百万元的收入。灵山县一共有18个乡镇,每年仅农民违章建房罚款这一项,就可以为县里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韦所长告诉记者,这些违法占地案件,最终都要上报灵山县国土资源局,是否拆除这些违章建筑,也需要县里做出决定,他们自己是无力进行这一工作的。然而当记者就有关问题询问灵山县国土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时,却发现他们对每年发生多少起农民违章建房案件的具体数字却并都不清楚。
从每年的违法案件100多起到超过千起,巨大的数量落差折射出的是一个庞大的利益黑洞。农民违章建房竟成了国土部门的一项经济来源,灵山县的“农田房”也就愈演愈烈,大量耕地就这样白白的流失了,损失得则是国家的利益。那么灵山县国土局的经费到底有多么短缺呢?
在灵山县国土局大院,东西两侧一幢幢小别墅掩映在花团锦簇、绿树成荫的环境中,正北面高大气派的办公楼在阳光的映照下熠熠生辉。知情人告诉记者,这些造价不菲的建筑就是县国土局办公楼和家属楼,对于灵山这个年财政收入不过4亿多的县城来说,能工作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是相当令人羡慕的。
由于没有用地指标,所以农民只要在自己宅基地以外的地方建房几乎都是违章,国土部门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对其进行罚款。由于没有执法权、没有经费,国土部门就可以坐视一幢幢楼房在耕地中拔地而起。农民交了罚款,也就可以心安理得的盖起住在自己的这些违章房内。面对这些占地而起的违章房这样一个怪圈,当地的有关部门又是如何监管的呢
在灵山县国土局,冯伟鹏队长告诉记者,根据有关规定,国土部门只能对没有封顶的在建违章房屋进行拆除,而一旦封了顶,则要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这就使得处理一件违章案件要花半年到一年左右的时间。
冯队长无奈地说,自己今年接手监察工作后,在4月份就向县里打了一份要求整治农村违章建房的文件,然而至今如石沉大海,没有回音。在灵山县政府办公室的文电科,记者看到至今这份文件的领导批示处都是空白。就是记者将要离开灵山县的时候,一直在外地“考察”工作的常务副县长赶回来接受了记者了采访。他说,自己上任一年多来已经注意到了农民在耕地中违章建房的情况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存在的问题,他将于近期出台一系列的措施,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象。
据了解,灵山县农民在耕地中违章建房的事件在全国来说并不是个案。
9月28日,广西电视台新闻频道就以《村民攀比建屋办厂千亩耕地遭侵害》为题报道了合浦县一些农民违章建房,上千亩耕地被毁。
2007年1月,《江南都市报》报道了江西南昌新建县农民大量违法占用农田建房,侵害农田上百亩的新闻。
2008年3月21日,湖南邵阳市新邵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寸石镇政府、县公安局等部门对当地基本农田里的958平方米的违章“农田房”进行了拆除。
2008年10月31日,北京龙海生态园以及肖村生态园占用百亩耕地建房的案件被被昌平区兴寿镇政府叫停。
据了解当地对农民乱占耕地建房,国土部门以罚代管等问题,准备着手解决,我们也相信这样的措施实施后,当地的耕地保护工作会有很大作用。但是,如果这些措施能够早一些出台,早一些落实,将乱占耕地的行为处理在萌芽状态,就能避免更多的耕地被占。守住18亿亩耕地,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只要及早对于保护耕地,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中央的决心是一贯坚持不动摇的。早在198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解决滥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报告》的通知中就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房。从现在起,几年内,农村建房不准再占用耕地,只能在现有的宅基地空地内调剂解决。……”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落实中央政策,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才能切实保护好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地资源。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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