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该和谁签

2010年02月23日 09:11  节目文稿 我要评论

  


    播出时间:2008年4月28日

    CCTV.com消息(中国财经报道):五一国际劳动节马上就要到了,按常理说,三天的小长假也该好好休息休息了,可是今天我们节目中的朋友却无法休息,不是因为五一放假他们要加班,而是因为他们的工作单位要求他们和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劳务合同,而且这个劳务派遣公司他们也从来没有听说过。虽然说工作没有变化,但是让他们与一个从来都没有听说过的派遣公司签合同,这的确是一件很烦心的事情,而且还不只这些,据他们说啊,与他们签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每两年都要换一个,多的时候每一年都要换两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一、转签三家

    今年年初,张光明第三次面临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合同。他说这次要和他们签约的劳务派遣公司已经是第三家了,这种频繁更换派遣公司让他有点摸不着头脑。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保安张光明:“就说我们作为打工来说,就说不管哪家公司,你选一家合适的,就说不论我干几年,三年或五年也好,也没必要老是来回的转。”

    张光明1996年从山东被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招聘为保安,到今年已经是第12年了。几年来,石科院在保安员的用工上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2003年6月1号以前,保安员直接与石科院签订劳动合同;2003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石科院安排保安员与北京欣思达劳动事务代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对于张光明来说实在有点陌生。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保安张光明:“原来跟社科院签,签了到03年6月1号,又跟那个欣思达,他那个欣思达我们也不太清楚。但那公司我们也一直没见过这个人,也没见过这个公司,现在具体在哪个地方我们也不太清楚。”

    2004年6月1日以后,石科院又要求保安员与北京振远护卫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换了几轮婆家之后,今年1月28日,石科院要求张光明以及他的同事们在没有到期的合同上签字,表示自愿与北京振远护卫中心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时间要签为2007年11月10日。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保安张光明:“他非让我们就说自愿,但是自愿之后,我们也感觉这个情况并不是我们自愿就说跟你辞退合同,当然我们在这个自愿上,也把这两个字划掉,划掉他把这个合同又收回去,收回去一看,不写自愿之后,意思就不给盖章,你辞退不了,又把合同又发给我们手里,又让我们写自愿。”

    张光明手里还保留着当时石科院的相关人员给他们写的字条,要求他们按照字条上面写。解除了与振远护卫中心劳动合同后,1月30日,石科院再次要求他们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新“婆家”为北京佳强保安服务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合同期限从今年1月1日起到今年12月31日。张光明说,以前是单位让怎么签就怎么签,但这次他感觉有问题。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保安张光明:“你看这个假如真要出了争议,他肯定往我们身上推,当然你们写的自愿,但是这个问题之后,始终并不是说我们想这样做,就通过最后这一次签合同,再加上生活补偿这部分钱,主要这两个事,我们就意识到。”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他找到了北京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徐玉领咨询,经过咨询,他认为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应该给他12年工作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保安张光明:“律师说,这个问题也是应该给,从道理上来说,就说这个合同,就说变更这个合同没到期,也是院里的意思叫我们写自愿。”

    北京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徐玉领:“他现在又找了一个新的单位给他签的劳动合同,那你要是说你要确认现在这个新的单位是他的用人单位的话,那他的工作期限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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