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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30日 17:42 中国税务报 我要评论
作为资源大省,中央“促转变、调结构”的重大战略决策给山西带来的是机遇还是挑战?这是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国税局局长许月刚来京出席“两会”一直思考的一个问题。如何看待和把握当前的机遇和挑战?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中税收该如何作为呢?
在许月刚看来,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应当是深层次的、而且是深刻的。他认为应当分3个层面来认识它:应当把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应当把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应当把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这3个层面转变的完成也就意味着经济增长迈向“高质量”的状态。税收作为经济发展的调节器,无疑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一个重要推手。
许月刚认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重点首先是调整经济结构。他分析说,从全国来看,钢铁、水泥、煤炭、化工等行业在产业结构上存在落后产能较多、产业集中度偏低、单个企业规模过小、抗经济风险能力弱等问题。作为资源省份的山西,以煤炭、焦炭、冶金、电力4大行业为传统主体产业,其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经济结构不合理,产业链比较单一,抗风险能力较弱。就以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的2009年来说,山西省4大主体行业合计缴纳税收555.53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总额的62.81%,除煤炭行业(因提高税率)税收增长外,其他3大行业的税收同比下降55.75%。由此可见,4大行业税源分量之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之深。国际金融危机给我们的深刻警示是:必须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摈弃过去的经济发展方式,就不会有山西经济发展的美好未来。全国产业结构上的共性问题山西同样存在,同时山西资源型经济面临的挑战不仅是下游产业拉动不足,更主要的是以低碳、绿色为核心的价值取向带来的新要求和高门槛。如果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一场深刻变革,那么对山西来说更可谓脱胎换骨、浴火重生,更具有艰巨性和挑战性。同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也为山西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优化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带来了难得的机遇。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必将成为山西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
在经济发展方式的变革中,税收该如何作为?许月刚说,从去年的效果看,税收政策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支持是显而易见的。2009年山西省国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的一系列政策,全年为企业减免(退)税159亿元,同比增加74.8亿元,增长47.04%,增幅之大为近年来罕见。其中,从去年1月1日起,国家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这项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实施,既引导、激励了企业加快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创新,也推动、促进了地方政府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决策部署的实施。据统计,2009年山西省共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72万户,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47.11亿元,同比增长60.79%,同比多抵扣28.64亿元。此外,2009年全省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为企业带来了27亿元的优惠,其中144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减免税达3161万元。应当说山西作为资源产品输出大省,国家针对资源类产品出台的一系列税收调控政策对山西省在“促转变、调结构”方面产生了十分明显的积极影响。2008年8月20日起焦炭出口暂定税率由25%提高至40%,山西省焦炭行业2009年完成国税收入61.4亿元,同比降幅高达52.79%。从数据中可以看出,税收政策引导了相关企业进行转产,有效抑制了部分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发展。同时,去年国家4次调整出口退税率,涉及山西省机械、服装等产品,进一步促进了低能耗或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增强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2010年,税收政策对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作用依然值得期待。许月刚表示,今年中央将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结构性减税仍将是今年税收调控的主基调。山西省国税系统在做好组织收入的同时,将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理念,搞好政策宣传辅导服务,开设“绿色办税通道”,不折不扣地为企业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出口退税审核审批,保证应退尽退、快退,应抵尽抵、快抵,支持企业发展生产,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及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高,促进山西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许月刚同时表示,作为一场深刻的变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可能一蹴而就。真正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将是长期艰巨的变革过程,这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必须通过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来加以推动。
责编:李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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