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消协提醒:选家政要增强合同意识

2010年02月23日 11:02  济南市消费者协会 我要评论

    春节临近,在家政服务方面引发的消费纠纷呈上升趋势。对此,济南市消费者协会近日提醒消费者,选择家政服务要有合同意识,事先签订服务合同有助于避免纠纷。

  原本希望通过家政服务省时省力,但部分拙劣的家政服务却让消费者不省心。据济南市消费者协会统计,春节临近,在家政服务方面发生的消费纠纷呈上升趋势。在济南市一家公司从事软件开发工作的张先生,近日曾遇到因家政公司未按事先约定标准提供服务而引发的纠纷,且难以维权。维权难的原因是他从网上联系到的这家公司既没有确切的办公地址,双方也没有签订服务合同。

 

  济南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冯京凯介绍说,临近春节,家政服务人员短缺是造成部分家政公司在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上缩水的主要原因。同时,有的家政公司未曾对家政服务人员进行过专业培训,使其提供服务的水平大为降低。此外,正值春节家政服务旺季,一些既没有注册登记,也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黑家政”借机虚假宣传,不法牟利,严重干扰了家政服务市场秩序。

  对此,济南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家政服务公司时要有合同意识,要注意查看家政公司资质,要同有资质的家政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尽量详细约定家政服务的时间、地点、标准等适宜,明确各项违约责任,以避免纠纷。

责编:肖成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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