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熊猫乳品案开庭 业内人士期重判

2010年02月26日 10:45  中国网络电视台综合 我要评论

   昨日(2月25日)上午九点,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就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熊猫)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进行了审理。

  公诉机关在法庭上指控称,王岳超、洪旗德、陈德华为减少公司的经济损失,将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中被退回的超标产品,采用按比例添加的方式重新回炉,用于生产各类规格的炼奶酱,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据现场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庭上王岳超、洪旗德的态度都是“一问三不知”,陈德华则承认自己对此知情。

  昨日,记者致电上海熊猫厂址所在地上海奉贤工业区,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公司已不存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希望可以对相关人员进行重判,“如果说2008年是行业问题,那么现在在法律禁止的情况下还有这样的行为,就是行业公敌了。希望可以通过重判这批人,为这个行业重新树立形象。”

责编:季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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