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中国的商业力量评选候选人入围条件

2010年04月14日 14:39  中国网络电视经济台 我要评论

  评选候选人入围条件:

  符合必备条件(任意一项)+可选条件(任意两项)即可入围:

  必备条件:1、候选人是具有公众影响力的企业领袖。

  2、候选人是中国商业规则的创立者或变革者。

  可选条件:1、候选人是具备企业家精神的企业领袖。

  2、候选人所领导的企业推动中国社会经济进程,是重大商业活动的主导者。

  3、候选人本人或所领导的企业具有创新精神或商业前瞻思维。

  4、候选人所领导的企业经营业绩表现突出,市场份额企稳上升。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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