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汽车将补偿浙江车主召回损失

2010年03月30日 09:22  CCTV-第一时间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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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RAV4车型的召回中,由于丰田针对中国消费者和美国消费者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方式,让中国消费者很受伤,本月中旬,浙江省工商局与浙江省消保委率先向丰田发难,要求维权。昨天下午,丰田汽车在杭州承诺,对今年在浙江召回的近7000辆RAV4汽车车主补偿经济损失,这是丰田首次就汽车召回一事对中国消费者做出让步。

    昨天,丰田做出赔偿承诺时,还提出《关于RAV4召回汽车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意见明确承诺:在4月底前完成浙江所有RAV4问题汽车的召回维修工作,并保证维修质量;对尚未召回的RAV4汽车,可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提供上门召回服务;对未交付的RAV4汽车,丰田将充分尊重客户的选择,如果客户提出解约,公司将全额退还客户定金。此外,丰田还同意对RAV4消费者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方式由各地4S店与消费者协商处理,丰田将在3日之内通知4S店。据了解,这些内容其实参照了丰田汽车在美国市场实施召回的做法,但是此前,丰田汽车表示,没有对中国车主进行补偿,是因为中国“汽车召回赔偿无法可依”。此消息一出,浙江省工商局很快表示,2000年浙江省已将汽车列入了“三包”目录,而根据规定,施行“三包”的大件商品,经营者应当上门服务或者负责运送,否则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费、误工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据了解,关于此次丰田赔偿的具体内容,还要等浙江各地4S店的相关赔偿通知。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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