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别化房贷细则本周有望出台

2010年04月20日 07:51  上海证券报 我要评论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新国十条”)发布后,商业银行迅速响应。记者多方获悉,各主要商业银行于19日纷纷召开总行级会议,研究并制定相关细则。本周各行将出台实施细则,对各类房贷需求实施差别化政策。

  农行总行明确表示,总行细则明日出台,部分分行如北京分行即日起就已开始实施“新国十条”中有关条款;交行总行表示,该行已在制定房贷新政实施细则,预计本周出台。

  此前,工行已率先于4月14日宣布,自16日起开始正式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新签订合同和审批的个人住房贷款实行新规: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股份制商业银行紧跟大行步伐,招商银行(600036)、深发展、兴业银行(601166)等均在政策研究制定过程中。兴业银行零售银行总部相关人士表示,该行将在“新国十条”规定范围内,对不同地区分行给予一定的自主权,对高房价地区严格放贷尤其是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外资行方面,也纷纷表示将支持和遵守国家对于房贷政策的有关规定。花旗、汇丰、渣打、恒生等多家外资银行当前正制定各自相关细则,且在与监管层沟通,接受监管指导过程之中。

  渣打银行于19日宣布,对房屋贷款政策作出如下调整,并立即开始执行:对二套房贷款执行5成首付,利率执行人行基准利率1.1倍;90平方米以下首套房执行2成首付,90平方米以上首套房执行3成首付,根据客户资质和银行风险评估定价。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该行正在研究细则,将严格依照监管机构的指导方针,大幅提高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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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曹树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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