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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4月20日 07:52 北京晚报 我要评论
对正在办手续的贷款者以合同生效日为界
本报讯 继上周五工行宣布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后,中行北京分行、农行北京分行也宣布从即日起实施房贷新政策,即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而目前多数银行虽然仍按原办法处理二套房贷,但部分银行告知记者,还在审批流程中的贷款,可能会按新政策执行,贷款者或被要求提高首付。
新规以“合同生效日”为界
在国务院下发二套房贷首付上调至50%等新规之后,一部分目前正在办理房贷手续的“准房奴”非常担心,因为如果被要求按新规上调首付成数或利率的话,有可能因为缴不足首款导致违约或交易失败。
一位股份制银行信贷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房贷从申报到放款有三步骤:贷款材料受理、贷款合同签署、交易所过户。如果银行以贷款材料受理日为“界”,则意味着放贷标准仍较宽松,一般的购房客户都将会按照老办法来确定首付成数和利率。不过,以贷款合同签署日为“界”的话,是最规范和合理的,而如果以交易所过户日为“界”,则说明贷款标准非常严格。
中行北京分行相关人士上午告诉记者,针对已经申请房贷尚未审批下来的贷款者,该银行以贷款合同生效日为“界”,按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执行。也就是说,在新政出台时已经签署了贷款合同的按老的政策执行,新政出台时还没有签署贷款合同的贷款申请,则要执行“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新政策。
不少银行人士表示,此次国务院调整二套房贷政策,具体细则并没有明确正在办理房贷的客户究竟如何对待,最好是有一个统一标准,让各家银行遵照执行。不过,记者也了解到,有不少银行目前均在研究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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