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提醒:托运货物切勿草率签单

2010年05月17日 11:31  新华网 我要评论

  近日,在宁夏工商部门接到的几起托运投诉中,常出现托运人在办理托运业务时没有认真阅读托运合同条款,存在盲目填写货运单据或对货物没有进行保价,造成索赔中无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问题。为此,宁夏工商部门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托运货物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在物流公司托运货物时,首先查看该公司有无营业执照和相关的营运资格证。如该公司无合法手续,请不要将货物交于该公司托运,一旦发生纠纷,自己的合法权益将难以维。

  二是托运货物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的物流公司。无法了解公司情况时,要多选几家物流公司进行对比,切勿草率签单。

  三是在办理托运手续时,要仔细阅读所填货运单上的有关条款,如认为货运单上条款不够明确,可共同协商补充条款或签订相关协议。

责编:张恪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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