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新观察]南宁严查经济适用住房租借行为

2010年05月19日 08:59  CCTV-第一时间 我要评论

专题:国务院连出重拳调控楼市

  

    楼市新政出台后,各地除了严厉打击开发商哄抬房价、捂盘惜售等违规行为,对于业主的违规行为,也展开严查。 5月16日,南宁市有关部门,就对3个经济适用房小区、共计7703套经济适用住房的租借情况,展开了拉网式清查,违规使用的经济适用房将被政府收回。

    在清查过程中记者发现,这个从2006年10月份建成的经适房小区,已经有2000多户经济适用房住户陆续入住,而现在还有房子仍然闲置着。

    南宁市富宁新兴苑业主 钟先生: 五年之间跟我同一批要房子的还空着的,我是发觉有,但是人家为什么空,具体情况我是不懂了,像我上面的六楼一直是空着的。

    记者在小区走了一圈,发现这样的房子还不算少,一部分楼层的阳台直到现在都没有进行外墙的粉刷。而有些已经入住的也不是业主本人,而是出借给他人居住。

    住户: 我是他的远房亲戚,这些你们都可以打电话问他求证的,不是说我要编什么,他是借给你住?嗯,对。

    还有的经适房业主直接把房子租了出去,记者在小区里就遇上了一位租客,他告诉记者,他一个月前通过中介在小区里租了房子,租金大概每月1300元左右。

    南宁市某经适房小区租客: (租金)比较贵一点,这里租房子的人还比较多一些?嗯,对。

    记者从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一旦查实有违规行为的经济适用房家庭,其购买适用房未满5年的,责成其退出经济适用房,由政府回购;对其购买经济适用房已满5年的,责成其补交土地出让差价,取得经济适用房的全部产权。南宁市最迟将于今年6月出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细则,对南宁经济适用住房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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