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药”之患并非“不治之症”

2010年05月31日 09:07  广州日报 我要评论

  在陕西省物价局网站上,恩丹西酮最高零售价为84.80元,如果以出厂价为基准计算,其利润率高达2000%左右(5月26日央视《新闻1+1》)。

  一种叫做芦笋片的药,上周被曝暴利是1300%,今天这个纪录被治疗癌症的恩丹西酮轻松打破了。看来,所谓“猛药”,不在其治病效力之大,而在其“凶猛的价格”。这两种药天文数字般的暴利堪称惊世之“猛”!“猛药”之患,大有“不治之症”之嫌。

  事实上,这并非不治之症。有关药价虚高的发“病”机理,早已昭然于天下——流通环节层层加价。药品从走出厂门的那天起,就成为一个为众人所操纵的游戏工具。游戏的参与者有相关部门、药品经销公司、医药代表,当然也少不了医院与医生。

  药品经销公司和医药代表逐利是客观存在的,而药品流通管理层面的制度设计,理论上应该能对浮夸的药价实施制约与屏蔽。但事实是,恰恰在经过有关部门“指导”之后,一瓶出厂价15.5元的芦笋片摇身变成“招标价” 136元,一支出厂价只有4元的恩丹西酮变成“最高零售价”84.80元。当“猛药”堂而皇之地由“指导价制造”,背后会有多少耐人寻味的潜台词。

  两起药品暴利案发之际,正值国家发改委出台措施,加强药价管理,加大对流通环节恶意加价、牟取暴利行为的打击力度。此举再次传递出积极的信号:“猛药”之患,并非“不治之症”。 (王景曙)

责编:张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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