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五招降药价 欲向以药养医开刀

2010年06月02日 09:55  南方日报 我要评论

  就在央视接连曝光抗癌药芦笋片、恩丹西酮十几二十倍的利润率,一再刷新“暴利药”的纪录的关口。近日,广州市卫生局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首季广州公立医院人均门诊费用自2008年后首次突破190元,“看病难”的境况在现实中出现再次恶化现象……医改推行多年后,新医改也在一串串咋舌的数据下,显现出现实的荒谬和尴尬。

  5月28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学习时强调:“要使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要通过落实好5项重点改革任务,有效解决当前医药卫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病有所医。要加快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机制,为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提供根本保障。

  5月30日上午,卫生部网站上公布了将采取五项有针对性的措施,以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有舆论认为,这是药品暴利引发的深度关注,卫生部五措施治高药费,可望加速医改,让公立医院和药企回归各自社会职能。有专家指出,5项措施如果能够尽快落实,有的可望立竿见影起到作用,但也有专家认为,五项措施影响有限,需要从制度上改变以药养医的利益格局,才能真正达到抑止药价虚高的目的。

  1.完善药品采购制有利公平竞争

  卫生部公布的五项措施中,第一条“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表示:“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修订《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再次强调集中采购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细化了技术要求。《工作规范》还要求在评审药品时,要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采用科学评价办法,选择‘质优价廉’药品。”

  对此,身兼广东省政协科教卫委员会副主任的广州医药集团总经理的李楚源连声叫好,“规范对于像广药这样的大企业是好事,有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他谈到,地方与地方之间,很多时候就是因为招标采购的规定有所不同,在操作上不统一,导致同一种药物在不同地方药价不一,准入门槛不一致,国家要规范起来是好事。

  另外,李楚源提到,社会上有一种声音诟病医药代表或代理公司在向医院推销药品的时候,存在给回扣甚至商业贿赂,导致暗中托高药价,他认为这种方式也是可以透明化并加以规范的,“在国外就有学术推广费,知识传授费,就是他们向医院交的,但外国已经规范化、统一化,就不存在混乱的问题”。

  2.规范诊疗行为关键在落实

  对照卫生部5项措施,其中“大力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两项,都直接涉及医生具体诊疗开药过程。以期望达到规范医生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控制医疗费用的目的。

  金康药房总经理郑浩涛说,像第二项措施提到,“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遴选调整机制,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行为。对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并落实相应补偿机制。”这是可以对群众用贵价药有明显缓解的,“对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这意味着这笔钱需要国家支付,政府加大了自身投入,自然会更加有动力去监管,调控得更加合理。而基本药物占日常药物的比例较高,对群众缓解买药负担无疑是有效果的。

  然而,目前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在基层医疗机构力推,针对公立医院的基本药物目录大医院版目前仍没有时间表。有医疗界人士认为,这让某些大医院医生“顺手”就开了“大处方”、“高价药”,医疗费自然降不下来。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也表示,基本药物目录的推出是单行道,没有多个部门协同作战。

  卫生部的措施中还提到,积极探索和推行阳光用药做法,加强对药品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处方行为。大力推进临床路径和单病种收费制度改革,规范诊疗行为等。

  郑浩涛和不少网友都认为,这已经不是新鲜的说法,早已是老生常谈,出发点当然是好的,关键在于是否能切实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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