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实名”下月开始 网络实名推行不会“一刀切”

2010年06月06日 14:33  解放日报 我要评论

  本月初,工商总局出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了个人网上开店“实名制”原则。

  此前不久,国务院新闻办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我国正积极探索网络实名制,包括在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推行论坛版主实名制、取消新闻跟帖“匿名发言”功能,而网站电子公告服务(BBS)用户身份认证工作也在探索中。

  这被视作我国首次就网络实名制明确表态,而“网店实名”无疑迈出了实质一步,意味着不仅网店、论坛须真名实姓注册,发博、跟帖甚至人肉搜索也可追根溯源,这种机制因此招来网友不同声音。记者采访多位专家分析表明,中国推行网络实名制大方向正确,但还不具备“一刀切”的条件,事实上也不适于“一刀切”。

  “因网而异”分类管理

  目前,真正采取实名制的网站很有限。在上海,“市民信箱”网站是其中之一。“市民信箱”最初提供的基本服务是为上海市民免费开设个人电子邮箱,因此市民一般持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等证件在线下窗口申办,注册与真实身份一一对应的用户名,并开通专属电邮。此后,市民信箱延伸出博客、论坛、问卷调查等相关服务。

  尽管市民信箱现有380万实名用户,活跃用户也有一两百万,但管理中心副主任凌力坦言,在博客、论坛等板块发文、跟帖并不热闹。不过,由于实名制确保了收件人的真实性和唯一性,利用市民信箱接收并支付水电煤账单的服务较受欢迎,在信箱中提供医院电子病历收发服务也在积极试行。

  作为信息安全领域的副教授,凌力认为,网络实名制可以“因网而异”、分类管理,并非所有网站都需要实名制。目前,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网站对实名制存在需求。总体而言,应用类网站的实名需求高于言论类网站,包括电子邮箱实名、网上交易实名、电子支付实名、网络游戏实名、婚恋交友实名等类型。

  “先抓大头”经验值得借鉴

  首先“积极探索网络实名制”的,是“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这比较符合网络实名制推行的规律。

  中国并不是第一个探索网络实名制的国家。5年前,韩国政府就发布 “网络实名制”规定。2006年底,韩国国会还专门通过立法修正案,规定主要门户网站在接受网民留言、发布照片和视频等操作前,必须先对网民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记录和验证,否则网站将被处以最高3000万韩元罚款。至2007年,韩国日访问量超过30万人次的35家主要网站,开始陆续采用实名制。去年,实名制范围扩大到日访问量超过10万人次的其他153个网站。如今,韩国网民已基本适应实名制上网。

  显然,韩国推行实名制的策略在于“先抓大头”,这同样值得拥有4亿网民、300万网站的中国借鉴。网站流量的大小,是实名制推行顺位的重要参考。大型网站可以带头示范,再慢慢推及中小网站。业内预判,网络实名制对人气基础较好的网站一般不会构成重大影响。虽有可能因此损失一定商业利益,但实名制也确实有助于减少不良信息发布,降低网站管理成本。

  沪上IT主管部门一位从事合作交流工作的负责人表示,根据不同用户规模和用户群体,网络实名应有差别地对待。一些很小众的网站,还有一些带有专业性质的网站,目前还没有实施实名制的必要性。他认为,在实名制逐步推广时,应把握好网络管理的尺度,注意疏胜于堵,避免矫枉过正,并留有一定的非实名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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