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案诸多细节披露 二审改判机会有多大

2010年06月10日 09:02  南方日报 我要评论

     记者采访多名知情人士,披露黄光裕案诸多细节

    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其妻杜鹃被判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亿元。5月28日黄光裕、杜鹃以及北京中关村(8.00,0.05,0.63%)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许钟民先后提请上诉。

    南方日报记者 赵杨 戎明昌 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14年,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其妻杜鹃被判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亿元。如此算来,对黄光裕夫妇来说,10 亿元的财产将被“充公”。这可能创造了共和国成立以来,一个家庭被查没金额之最。

    5月28日黄光裕、杜鹃以及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许钟民先后提请上诉。

    这一天距黄光裕“出事”,已过去整整一年半时间。这一年半里,黄光裕案一直让民众觉得迷雾重重。为拨开迷雾,记者近日采访了多名知情人士,独家披露黄光裕案的诸多细节。

    上诉心态 “只为表明一种态度”

    今年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宣判。据获准进入法庭的人士透露,当日,黄光裕理着平头、身穿西服;中关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许钟民身穿西装;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则穿着一身运动服。在法官宣读50多页判决书的过程中,黄光裕的表情一直很平静。听到被判14年有期徒刑时,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但表情依旧平静。而杜鹃显得非常难过,流露出些许难以接受的神情。

    据知情人士透露,对于判决结果,黄光裕是有心理准备的。在宣判前,黄光裕进行了一番估算,也在心里设定了最好、最差、一般三种结果,不幸的是,当天宣判的结果正是他估算的最差的结果。

    5月28日黄光裕、杜鹃以及许钟民先后提请上诉。黄光裕上诉认为,他对内幕交易罪和非法经营罪两项罪名的定性存在异议,黄光裕持无罪意见。在行贿罪中,关于一审法院认定的鹏润公司的行贿,黄光裕不予认可。对于内幕交易罪,黄光裕认为他即使有罪,量刑也过重,罚金同样过重,此罪法院一审判决黄光裕有期徒刑9年,罚金6亿元。

    其实,据相关知情人士透露,黄光裕上诉请求改判的机会很小。用这位知情人士的话说:“这只是为表明一种态度。”

    事发正源 转移大笔资金、股票异常波动

    回首黄光裕案,民众一直在推测黄光裕到底因何案发。对此,坊间有几种不同版本的传闻。有人说是得罪了高官,也有人称是有神秘女人举报了他。

    记者采访了了解此案侦办经过的知情人士,他说,2008年黄光裕“出事”是因为两个原因,一个是出事前,他向深圳一些账户转移大笔资金去还赌债,仅2007 年9—11月期间,黄光裕就将几亿元人民币汇入深圳的某些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归还赌债。据黄光裕自己交代,“自2006年至2008年,总共动用了大约人民币10亿元通过地下钱庄换汇并在香港接收港币。”他这一行为引起了银监会的高度关注,黄光裕的一举一动开始被纳入法律调查的视线。

    就在银监会私下调查黄光裕的时候,2008年证监会也发现了他的问题。当时,中关村股票异常波动,该年的4月28日,证监会开始调查中关村股票,发现黄光裕用自己操纵的几个账户自买自卖中关村股票,证监会开始怀疑黄光裕操纵证券市场。

    当证据基本核实完毕后,银监会和证监会要求公安机关逮捕黄光裕。之后,相关人员也接连被逮捕。被捕之后,黄光裕主动交待了行贿等事实,希望宽大处理。

    这之后,相关涉案人员陆续落马。

    落马高官到底与黄光裕有无牵连?

    “对举报几个贪官,对于黄光裕没有坏处,按照法律规定,单位行贿罪最多也就判5年,多举报还会有助于黄光裕减刑。”一位知情人说。

    从目前的判决书来看,黄光裕案并未发现很多高官牵涉其中,最终被起诉的也就公安、国税系统中的几名中下级官员。这的确有点让人出乎意料。

    黄光裕因涉嫌经济问题于 2008年被捕。其后,时任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时任广东政协主席陈绍基,时任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时任深圳市市长许宗衡等一大批部局级领导落马,都被传与黄光裕案有关,一时间,大江南北多少官员下马被爆“涉黄”。

    郑少东、陈绍基、王华元、许宗衡都曾是广东官员。黄松有案已于今年初审结,黄松有以贪污、受贿510余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未涉及传说中的与黄光裕案有牵连,也未涉及中诚广场执行案。

    至于郑少东,他在黄光裕被抓后,还在全国公安机关经侦系统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开提出对企业高管“慎用拘留、逮捕措施”的要求,舆论普遍猜测是为黄光裕辩护的。坊间还有传闻,说郑少东曾为黄光裕妻子杜鹃通风报信,帮助其外逃。

    另一名被坊间确信与黄光裕牵连最广的便是商务部条法司原副司长郭京毅。2010年5月20日,北京市二中院宣判郭京毅受贿数额总计价值人民币845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检方指控郭京毅的四宗罪中,确有检方认定:2004年至2007年间,郭京毅为国美电器公司在股权变更、反垄断审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分两次给予的人民币110万元,但在黄光裕案中并未据此对黄光裕做出处罚。

    这些高官到底与黄光裕案有没有牵连?至今不清。

    记者采访了参与办理此案的知情人士,他表示黄光裕案全部卷宗中都没有涉及以上高官的内容。具体原因,他也不清楚。

    也许他们根本就与黄光裕案无关,只是时间上正好与黄光裕被捕成先后关系,他们到底是否涉黄光裕案,至今还是一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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