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肯德基利润年增三成工资仅增8.2%

2010年06月11日 08:50  第一财经日报 我要评论

   记者调查显示,其非全日制员工小时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 王羚

    前日百胜集团发出已与沈阳市总工会就签订员工集体合同事宜达成共识的声明后,媒体纷纷解读为肯德基同意加薪。但事实上情况并没有这么乐观,集体合同能否顺利推出,还要看下一步双方的协商和确定。

    路还很长

    据记者从双方了解到的信息,沈阳市总工会认为沈阳肯德基最低工资为700元,希望把这一标准提高到900元,同时把每年工资增长5%写入集体合同。而百胜方面则认为,“百胜沈阳员工目前的薪资状况已经可以满足这些条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百胜方面也强调,此举并不意味着加薪。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谈判双方一直对集体合同中明确职工工资年增长率存异议。根据沈阳市总工会的调查,2007年至2009年三年间,百胜沈阳分公司利润年均增长30.7%,工资总额年均增长率为8.2%。

    既然沈阳肯德基的工资增长率已达到8.2%,为何沈阳市总工会在集体合同中要求写入5%的增幅呢?

    据记者调查,8.2%是该公司的工资总额增长率,而5%则是指普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由于工资总额包括普通职工、中高层管理人员,因此两个概念有较大不同。

    而百胜方面则由于担心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此前不愿意把工资增长幅度明确写入集体合同。前日的声明显示,百胜在这方面已经做出让步。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薪酬专家提示,谈判双方应理性协商,共同推进集体合同签订。

    他分析说,目前对于外商投资企业,中国还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劳资双方如何分成利润,主要的方式还是依靠劳资双方平等协商。他同时提醒,劳资双方应该注意的是,如果利润分配不合理,不符合互利双赢的原则,则既不利于企业发展,也不利于劳动者利益。

    “劳动者所得过少,会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而劳动者所得过多,则会增加企业负担,反而有可能使劳动者失去就业机会。”这位专家称。

    非全日制员工小时工资较低

    本报记者昨日在沈阳肯德基暗访发现,其部分非全日制员工的小时工资可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在采访中,一名女员工告诉记者,她每天工作七八个小时,扣除社保之后,到手的工资约有七八百元。另一名员工则称,自己每天工作5小时,每月收入500多元。

    接受采访的一名员工介绍说,其工资是按每小时5.6元计算,其他人根据工作年限、岗位等不同,有每小时6.2元的。

    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实行的《最低工资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沈阳肯德基员工中,部分为非全日制职工。

    目前沈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700元。按小时计算,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9元;其他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2元。

    本报记者昨日发函至百胜餐饮公司沈阳分公司及总公司,求证其小时工资标准,至发稿时,尚未获得确认。

 

责编:任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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