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监察部统计分析,近几年来我国每年大小水污染事故均在1700起以上。仅2012年至2013年期间,就发生了广西龙江镉污染、山西长治苯胺泄露致河流污染、昆明东川小江“牛奶河”事件、广西贺江水污染事件、贵阳境内多条河流污染严重、北京密云水库上游垃圾填埋威胁水源水质等重大水污染事件。在此之前影响巨大的水污染事故则有1994年的淮河水污染、2004 沱江“3·02”特大水污染、2004年河南濮阳水污染、2005年北江镉污染、2005 年重庆綦河水污染、2005年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2006年白洋淀死鱼事件、2006年湖南岳阳砷污染事件、2007年太湖及沭阳水污染等。
尽管多年来水污染治理从未松懈,但我国总体水污染尤其是地下水污染问题目前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环保部发布的《2012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在全国198个地市级行政区开展的4929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水质呈较差级及极差级的监测点共占57.3%。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的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大范围地表水、地下水被污染,并通过大气污染、渗透等方式,蔓延影响到饮用水水源,直接影响了饮用水源水质,威胁人们饮水安全,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河沟、河岔的污染问题仍然十分严重。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人口聚集,生活污水不仅数量增加,而且处理率大幅度提高。近年来,我国生活污水排放量持续上升,已占到全国废水排放总量的65%。
虽然我国工业废水排放量稳中有降,达标率逐年递增。但屡屡爆发的工业排水污染事件表明,工业污水管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且治理成本很高。2005年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故发生后的五年内,国家累计投入78.4亿元治污资金,根据《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该污染治理实际共需安排治污项目222个,总投资约134亿元。
然而,与居高不下的治理成本形成对照的是,目前排污标准依然过低,这也是造成“排污达标”却在事实上继续造成污染的原因之一。我国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已经有17年时间未修订,而且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无法接轨。
跨行政区水质污染治理成为突出难题。据调查,我国大部分流域的跨省界水质污染水平通常比这一流域的整体污染水平高,这一结果充分表明了跨行政区水污染特征。近年来发生的多起重大水污染事故均是由流域水污染引起的,以跨行政区水污染为主的纠纷呈增加趋势。山西长治苯胺泄露致河流污染就是典型的例子。流域跨行政区水污染事件集中反映了目前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严重矛盾冲突。专家分析称,当前我国跨行政区水污染问题的形成虽有自然因素,但人为因素实际上占主导作用。流域跨行政区水污染问题治理困境,是水污染治理效果不甚理想的重要原因之一。
造成当前跨行政区水污染问题的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多方分割导致监管不到位。由于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比往往处于辅助地位,造成流域上下游区域各自为政的局面。而水利部门与环保部门在水量管理与水质管理两方面的分割,也导致部门协调度差。第二,由于目前水污染治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不但市场和公众参与度低,而且跨行政区的合作和补偿机制明显缺乏。在跨区域水污染治理过程中,不但市场未发挥资源配置作用,而且相关产业结构也没有得到优化升级,公众的监督作用也很难得到发挥。第三,流域水污染治理还存在法律制度间不协调、重要法律制度缺失及执法不力等问题,而相关设备的短缺,也难以给环境执法提供可靠保障,不能有效遏制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现象。
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专家王圣认为,我国现行行政体制的分割性和流域环境整体的不可分割性,以及跨界河流水污染治理的复杂性,决定了各地方政府单方面的努力无法达到流域跨界水污染治理目标。
国外经验表明,流域跨界水污染治理与区域各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分不开,各方参与协调的工作内容包括共同制定治理规划、统一水质标准、联合水质监测计划、污水集中处理、产业结构协调等。因此各方参与、高层协调机制的建立势在必行。消除体制性障碍、充分发挥部门协调作用的制度确立,能保证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流域管理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增强上下游区域政府之间的互惠互信,建立跨行政区环境执法合作机制和部门联动执法机制,确保突发性水污染事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同时应强化流域管理机构在跨行政区水污染治理中的角色,领导和协调跨行政区水污染治理工作,健全各项配套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流域管理机构防污、治污的作用。
至于外界热议的2万亿巨量资金投入,也是因为水污染治理需要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及大量资金作为保障。在这一过程中,中央在加大污水治理投资力度的同时,也应有重点优先,同时通过透明严厉的惩罚措施来规避地方政府的不作为动机,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
在国家水污染防治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相关改革快速进行的背景下,相关行业对污水处理市场空间预期乐观。国务院2012年4月份发布的《“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投资近4300亿元。
市场分析认为,水污染治理投资面临四个方面的机遇:工业废水治理委托运营,市政污水规模扩张,膜处理设备与工程的推广,其他水处理设备的需求增加。与此相关的个股均将受益。11家涉及污水处理上市公司12日披露的2013年年报业绩预告显示,其中7家公司2013年净利润同比增幅预计超过50%。
专家认为,市场在水污染防治中的优势应该得到充分发挥。市场和公众成为治污与监管的合作主体,能降低政府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增强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与此同时,积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以从根本上达到防治水污染的目的。
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陈明忠日前表示,水利部会同十个部门组建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制定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考核内容、方式、程序等,将于今年3月启动考核。
陈明忠表示,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以来,水利部逐级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完成了省、市级控制指标分解工作,完成第一批25条重要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技术方案,启动第二批28条重要跨省江河水量分配。
“当前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水资源监控能力和技术支撑能力仍较为薄弱,水资源管理有关法规建设进程偏慢。”陈明忠表示,下一步,水利部将全面建立覆盖各流域和省市县行政区域的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尽快完成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全面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同时,加快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完成三大监控体系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水资源管理有关法规建设,完善用水定额等技术标准体系。[详细]
环境专家说,我国的地下水污染已经呈现出由点向面演化、由东部向西部扩展、由城市向农村蔓延、由局部向区域扩散的趋势,污染程度不断加重。
地表水是否受到污染,容易看得见辨得清,容易触动人们的神经,引起人们的重视。地下水则不同,首先,由于地下水处在土壤或岩层深处“不见天日”,污染物渗入地下后,在地下含水层运动比较缓慢,若不进行定期监测,很难及时察觉,问题很容易被掩盖。其次,地下水更新和自净非常缓慢,一旦被污染,所造成的环境与生态破坏很难逆转。第三,在技术上,想要完全净化已被污染的地下水极其困难,治理成本之高也是许多地方难以承受的。有报道称,上世纪80年代,日本测算治理地下水污染需要800万亿美元。一名环保人士曾计算过山东一个化工厂污染的地下水,靠自然降解,需要600多年。因此,地下水污染问题必须摆到地面上来看。业内人士建议,要像监测空气中的PM2.5一样,专门、定期监测地下水,并制定完善的保护地下水资源的法律法规,严惩违法排污者。保护地下水资源,预防比治理更重要。
专家指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水质仍存在一定差距,城市自来水离直饮水的标准仍相差甚远。另外,在自来水供水时的损漏方面,不少城市自来水供水损漏率高达20%,而一些发达国家供水损漏率可以降到3%左右。
除了阶梯定价,在水价的改革中,不少专家建议拉开工业用水和居民用水的价差。上海市的一位专家指出,居民用水占城市总用水量的40%左右,工商业用水占60%。居民不是水资源消耗的主体,也不应该成为水价上涨的主要承担者,如果两者价格拉开大一些,不仅符合“多用多付费”原则,而且居民负担将大幅降低。
“阶梯价格”固然是改革突破的有效手段,但绝不能变成“阶梯涨价”,必须科学透明地制定阶梯调价方案。“要破题中国资源价格改革这个大战略,公开透明的底线必须坚守,即使涨价也应该有理有据,向公众摊开账本,讲清道理,依法听证,否则难以走远。”华东师范大学教授余南平说。
江西新余市郊的铁山村旁有当地人的“母亲河”孔目江流过,62岁的村民邹正妹觉得,能喝上一口干净放心的水比什么都重要。
十几年前,铁山村旁两个铅锌矿、一个金矿,对附近水源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那时,河沟里的水黄黄的,牛不喝,鱼不往上游,地里种了东西也长不起来。”邹正妹说。
这样的水污染问题在中国并非个案。近年来,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都呈不断加剧趋势,成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道路上无法回避的重大挑战。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不少地方为追求经济增长而牺牲生态环境的现象较为突出,积累下来的环境问题时有发生。
一时间,“请环保局局长下河游泳”成网络热词。分析人士认为,这后面,其实是民众希望看到河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