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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消解20万亿地方债务风险?

  12月23日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扬公布了一组数据:2012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加总债务接近28万亿,占当年GDP的53%。其中地方政府债务19.94万亿,须引起高度关注。中国经济整体的债务规模为111 .6万亿元,全社会杠杆率为215%,中国地方债务的风险是否整体可控?[详细]

最新报道

社科院:去年地方政府债务19.94万亿

  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末,将中央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加总,得到2012年末政府债务总额27 .7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主体部分来自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余额接近14万亿。除了政府性债务之外,非金融企业部门、住户部门、金融部门也是形成债务的主要组成部门。[详细]

记者观察

规模有多大

  我国地方债规模,最权威的数据来源于审计署的两次审计。第一次是2011年3月至5月,审计署全面审计了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债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0.7万亿元。从政府层级看,全国省级、市级和县级政府性债务余额分别为3.21万亿元、4.66万亿元和2.84万亿元。

  第二次是2012年11月至今年2月,审计署对15个省、3个直辖市本级及其所属的15个省会城市本级、3个市辖区,共计36个地方政府本级2011年以来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3.85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12.94%。

体制性原因不可忽视

  “导致地方政府负债快速增长有许多原因,诸如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兴建大型公益项目等。但透过现象看本质,地方政府负债快速增长不可忽视对体制性原因的分析。”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分析说。

  长期以来,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事权划分并不清晰,很多支出项目都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地方政府支出责任往往超出其可用财力。资金不足,发展却不能滞后。财力缺口越来越大,只有通过隐性举债解决问题。除了被动举债的压力外,地方政府还有主动举债的动力。在“政绩考核”压力下,投资可对GDP有直接的拉动作用,让地方官员“面子上更好看,政绩上更突出”。

  2008年金融危机后,地方政府面对经济增速放缓的压力,更有了举债的压力和动力。根据审计署公布的数据,在2010年底,地方政府债务10.7万亿元中,有5.23万亿元形成于2009年和2010年。另外,由于地方隐性债务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和健全的约束机制。地方政府举债投资兴建的一些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大而无当,项目现金流回收“量小而且速度慢”,只能不断挖掘渠道借新债、还旧债。这种新的融资渠道成本更高,地方债务有可能像滚雪球似的不断膨胀。

总量温和可控

  “从总量上看,中国的总债务水平低于大多数发达经济体,但比南非之外的其他金砖国家都要高,尚处于温和、可控阶段。”李扬称:“鉴于中国的债务水平近年来上升较快,各方应当对此保持警惕。

  “我国政府债务不仅总量风险在可控区间,而且客观上政府体系还有较强偿债能力。一是经济保持平稳增长,为国家财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预算公开力度逐年加大,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强化了制度基础。三是我国地方债多数用于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能源建设,形成了大量可产生现金流的优质资产,为偿债提供了一定保障。”贾康分析说,我国地方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也要注意在局部地区和部分项目领域,仍存在着比较高的风险积累。

  最近几年,由于经济增速的减退,地方政府的财税收入也在减少,但庞大的政府开支却并没有减少,这直接导致地方政府对地方债务的依赖也越来越严重。很多省级政府开出举债的口子,其目的已经不是为了投入某个投资项目,而是用来应付日常的财政开支。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地方政府的偿还债务能力将形成严重的问题,并最终将倒逼中央政府为地方政府的债务买单。因此,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不让地方债的口子开得更大,已经成为目前经济调控的一个当务之急。

地方债须加快“阳光化”

  2010年末,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0.7万亿元。截至2012年底,抽查审计的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比2010年增长了12.94%,其中有9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超过100%,最高达189%。局部地区债务增长较快,造成债务风险不断积累。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把短期应对措施和长期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做好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各项工作;加强源头规范,把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明确责任落实,省区市政府要对本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任;强化教育和考核,从思想上纠正不正确的政绩导向。[详细]

媒眼

解决地方债务须靠政府职能改革

  地方政府债之所以形成了一个尾大不掉的问题,关键在于政府在经济运行中占有了过多的话语权,其行政权力不受制约,可以轻易地打开举债的口子。因此,要解决地方债务庞大的问题,最根本的还是积极推进政府职能改革,政府不再参与到具体的经济事务之中。当政府职能改变以后,特别是打开某些投资领域的准入空间后,基础建设投资可以按市场化的准则更顺利地推进,政府也可以从这种债务负担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财力开展民生建设。

光明日报

化解地方债 纠正事权财权不匹配是关键

  “着力防控债务风险”,这是不久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列入2014年经济工作的六大任务之一。看来,中央整治地方债务问题的决心已下,如何寻求有效管控和监督地方债的办法,并化解其潜在风险,或将成为改革的重点。有人指出,银行体系的风险是当前中国经济值得忧虑的问题之一,这个“风险包袱”系着三大重锤,分别是房地产、地方债和产能过剩,而这三项风险也必然要进入宏观调控的视野,并很大程度上考验着中国经济的韧性。假如地方政府债务迅速膨胀,其相应的债务风险累积也会不断加大,对中国经济健康将形成严重的影响。中央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笔者注意到,无论是从“调结构、转方式”这个根本源头,还是会议提出的诸如严格政府举债程序、明确责任落实和考核以及思想纠偏等措施,都充分体现了中央意在更多地从建立长效机制上来解决问题。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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