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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向11家民营企业发放了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批文。获得首批试点批文的企业有:天音通信有限公司、浙江连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乐语世纪通信设备连锁有限公司、北京华翔联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迪信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享在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巴士在线控股有限公司、话机世界数码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细]
虚拟运营商可帮助基础电信运营商提升管道价值,并有利于后者搭建应用丰富的开放生态平台。简单说就是,对于消费者而言,以后享受的电信增值服务会更加多元,更加个性化。
未来,手机当月用不完的流量套餐可顺延至下一个月;如果你是明星,你的通话安全级别可比一般人更高、更私密;如果你有孩子,还可给他(她)定制一个“宵禁”套餐,以禁止其在夜间通话、发短信和上网。
这些并非想象。美国的多数虚拟运营商,均已实现了上述内容。
从国外虚拟运营商的发展来看,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上世纪90年代至2010年,虚拟运营商多以语音通话、短信等为主要业务,以低价为特征。全球两大虚拟运营商——维珍移动(Virgin Mobile)、Tracfone便是此类代表。
2011年开始,全球虚拟运营商进入第二阶段的发展。该阶段的虚拟运营商将竞争焦点定位于新兴的智能终端和移动宽带市场。
特别是随着美国4G业务的逐步开放,基础电信运营商急需发展用户填充其网络容量,虚拟运营商便再次掀起一波浪潮。仅2012年上半年,美国就新涌现出Ting、GSM Nation、Zact、Karma、Voyager等多家虚拟运营商。
目前运营商面临基础电信业务下滑的压力,须通过新技术、新业务创新提升竞争力,而创新工作最耗费资源,有虚拟运营商协助,实体运营商将能脱离费力而繁琐的市场开发工作,全力投入业务创新和网络更新、维护工作中,以此取得相对竞争优势,提升整体竞争力。
天音通信副总经理易江南表示,由于虚拟运营商是从传统运营商处首先购买产品,因此在传统语音、短信等资费上,并无太大运作空间。“如果打价格战,环境将是非常恶劣。但是我们会恪守一个原则,而是在互联网的业务上做交叉补贴。”
易江南进一步明确,虚拟运营商不会延续传统运营商的业务模式,不会在传统语音话费上进行降价折扣,但会针对用户设计有特色的产品和服务,提供更好的体验。
中国虚拟运营商的未来还是在于创新,业务创新、营销创新、服务创新,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巨头的环绕下杀出重围,营造起自己的一片天地。当然,民众也希望,电信业垄断之门被推开之后,在将来能够开得更大一些,让未来的竞争更激烈一些。
根据国家工信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虚拟运营商的确拥有制定业务零售价格的权力。另外,从欧美地区历史来看,随着虚拟运营商的加入,市场初期都会迅速出现低价通话业务服务,“1分钱1分钟打国际长途”“非高峰期通话免费”等也许都将会在内地市场出现。再比如说香港,若干年前就引入虚拟运营商了,结果在初期祭出的“白菜价”着实把市场搅得天翻地覆。
无论虚拟运营商在国内最终会不会“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但这种新模式将会是又一次电信业重大变革,也是内地民营资本首次真正意义上的进入国有垄断行业。
根据国家工信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虚拟运营商的确拥有制定业务零售价格的权力。另外,从欧美地区历史来看,随着虚拟运营商的加入,市场初期都会迅速出现低价通话业务服务,“1分钱1分钟打国际长途”“非高峰期通话免费”等也许都将会在内地市场出现。再比如说香港,若干年前就引入虚拟运营商了,结果在初期祭出的“白菜价”着实把市场搅得天翻地覆。[详细]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一些已经申请虚拟运营商牌照的企业高层抱怨说,运营商给出的移动转售业务价格远远高于普通代理商。以短信为例,运营商给出的价格是7分/条,但普通的代理商在5分/条甚至更低。流量方面,虚拟运营商拿到的价格是120元/G,而普通代理商不到30元/G。
如果这些企业高层的抱怨属实,那就目前而言,转售自费价格过高,再加上自有品牌的营销推广费用,短期内基本与“利润”二字无缘。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虚拟运营商本身没有自己的基础网络设施,对移动通信服务相当于贴牌代理运营,从批发价与销售价格中赚取差价,这种模式决定了虚拟运营商在电信运营商面前的话语权有限。
在三大强势电信运营商面前,中国的虚拟运营商需要做出极大的努力,创造足够吸引人的增值服务,才可能争取到客户。此外,微信等服务的加入从某种程度上已经把电信业的竞争带到了更高的层次。虚拟运营商想要在短期内吸引大量客户,并不是件容易事。
4G时代正在来临,这是虚拟运营商的机会。虚拟运营商可以将竞争焦点定位于新兴的智能终端和移动宽带市场,通过新的业务模式寻找新的细分市场。捉住机遇的民企,可以在电信产业占据一席之地;抓不住的,虚拟运营商牌照对于那些民企而言,也不过是鸡肋而已。在三大强势电信运营商和发展日益成熟的OTT面前,中国虚拟运行商可谓一“出生”就面临着“死亡”。
不容忽视的是,成本和价格是摆在这11家民营企业面前的大问题。据报道,目前运营商按7折左右价格将短信、流量资费“批发”给虚拟运营商,短信结算价格是7分钱/条,流量是120元/G,语音资费是0.1元/分钟。
这意味着,民营企业与三大电信运营商竞争的空间很小,单靠移动转售业务赚差价,肯定只是“辛苦钱”。
这11条鲶鱼已经跃跃欲试、摩拳擦掌,要在移动通信领域大展身手了,但限于技术能力、资金实力、品牌知名度以及成本方面的因素,“鲶鱼效应”的形成还有待时日,其中的技术型企业、互联网企业、手机分销型企业最值得关注。市场是检验企业的试金石,而对于消费者而言,我们只需“坐山观虎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