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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新三板”扩容

  专家称,“新三板”扩容对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了一大步,围绕的要义是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真正的决定性作用。

  备受市场关注的新三板扩容终于在周末露面。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 在多数投资者和专业人士看来,这将是资本市场的又一次盛宴,券商、创投等有望财源滚滚。[详细]

最新报道

新三板扩宽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为股市注入新活力

  当前我国证券市场两件大事备受关注,一是新三板作为证监会主导的全国性场外市场面向全国开放;二是暂停一年之久的IPO在发行制度开始向注册制过渡并重启。新三板对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可谓举足轻重,从2013年6月国务院会议同意新三板试点面向全国扩容以来,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公司及其各方市场参与主体都积极准备,社会各界充满期待。[详细]

记者观察

为小微企业打通融资流通渠道

  经国务院核准推出的“新三板”,开启了定位于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全国性场外资本交易市场。

  《决定》出台的背景,是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精神和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的有关要求。“《决定》对于更好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进一步拓展民间投资渠道,充分发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都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胡建伟说。

  “新三板”的前身是STAQ(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NET(全国电子交易系统)系统;至2001年8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俗称“老三板”)成立;2006年初,新股份转让系统成立,“新三板”的名字也由此而来,用于区分已退市企业挂牌的“老三板”;2009年7月,《中关村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正式实施,“新三板”挂牌企业也圈定为北京中关村园区内注册企业。真正的质变,发端于2012年。当年,中国证监会提出要加快“新三板”建设,年内将试点园区由北京中关村,扩容至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天津滨海。

  “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据介绍,与证券交易所不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定位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这类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尚未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

  “在准入条件上,不设财务门槛,申请挂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明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该负责人进一步指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中小微企业与产业资本的服务媒介,主要是为企业发展、资本投入与退出服务,不是以交易为主要目的。

  “这体现出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让市场在各种资源配置中起到真正的决定性作用。特别是针对目前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有了更好的融资流通渠道,体现了本届政府振兴实体经济的决心。”胡建伟评价道。

企业资源受券商青睐

  在市场准入制度上,国务院《决定》明确,由于中小微企业具有业绩波动大、风险高的特点,应当严格自然人投资者的准入条件。积极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队伍,鼓励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场,逐步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建成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证券交易场所。

  《决定》称,证监会应当比照证券法关于市场主体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严格执法,对虚假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实施行政处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制定并完善业务规则体系,建立市场监控系统,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和设施,保障技术系统和信息安全,切实履行自律监管职责。

  在今年年初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中已规定,只有证券类资产市值在300万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可以参与“新三板”股票公开转让。

会分流A股市场资金吗?

  对于新三板扩容,投资者也有这样的担心:会不会分流A股市场的资金,造成A股市场下跌?对此,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在职能分工和服务定位上与现有的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存在较大差异,是一种功能互补、相互促进的关系。总体来看,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后不会对A股市场产生资金分流效应。

  新三板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融资金额少。融资方式上目前只允许定向发行,并且严格限定发行对象和人数。从前期试点情况来看,14个月内共定向发行56次,融资总额为10.96亿元,公司单次融资金额平均不足2000万元,涉及的资金量极为有限。

  新三板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不仅拓宽了资本市场的服务覆盖面和渠道,企业还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自由选择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这将有利于减轻A股市场的发行上市压力,缓解A股市场的扩容预期。

新三板扩容成行

  12月14日下午,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市场期待已久的扩容方案落地。《决定》中两点内容最受关注,一是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二是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详细]

市场看法

齐鲁证券场外市场业务部总经理 王磊

  《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将全国股转系统定位为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是相同的,是一个新的交易场所,这将为券商带来新的业务体系,未来新三板市场发展成熟后,有望为券商贡献10%-15%利润。

国信证券场外业务负责人 鲁先德

  全国股转系统实行主办券商终身督导制度,使券商的督导与挂牌公司的成长紧密联系,一方面夯实了市场基础,使市场真正能够透明、规范;另一方面,主办券商的持续督导既是服务,也是对企业成长的呵护,将帮助企业更好地利用全国股转系统平台实现成长。

长江证券场外业务负责人 宋望明

  股转系统扩容至全国为主办券商提供了巨大的业务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主办券商要在勤勉尽责的前提下为企业提供推荐挂牌服务,在挂牌后还要提供持续督导服务、融资和做市商服务等,这样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形成了全业务链的合作关系,服务深度和广度空前拓宽,杜绝了短期行为,担负的责任更大。主办券商作为连接投资者和融资企业的桥梁,不能损害任何一方利益,努力实现投融资双方的均衡。因此,扩大试点是真正实现主办券商归位尽责、勤勉执业的有力举措。

中信建投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 李旭东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是世界性难题,新三板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微企业,这些企业规模普遍偏小、规范程度偏低、经营风险较大。新三板的扩围给券商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从机遇来看,新三板市场业务市场更大,潜在的客户更多,有望为券商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从挑战来看,目前一些券商并未设置专门的团队,人才短缺、服务能力等则给券商带来了压力。

媒眼

新三板扩容不会让A股贫血

  新三板的确可能分流部分资金,但鉴于整体规模较小,流动性较弱,即使扩容也难以令A股贫血,股市实际上不缺钱。不过,从目前情况看,新三板主要还是机构投资者的游戏,普通散户们还是“玩不转”的。2013年的A股市场即将落幕,多数机构对2014年A股市场的态度偏暖,其中一季度最为看好。

——广州日报

期待扩容后的新三板孵化出中国的“微软”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扩大至全国后,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自由选择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拓宽了资本市场服务面,这将有利于减轻A股市场的发行上市压力,缓解A股市场的扩容预期,稳定市场预期。有多家机构预测,未来5年将有超过4000家公司在新三板挂牌交易,总市值达到万亿元以上。全国股转系统已翻开了新的一页,新的理念、新的制度,我们期待,扩容后的全国股转系统能孵化出中国的“微软”,为我国的经济转型以及中小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证券日报

新三板扩容 中国版“纳斯达克”启航

  新三板扩容标志着中国金融体系及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将更加完善,有望为中小微企业注入资金活水,优化企业转型升级的融资环境,继而加快我国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步伐。随着新三板的扩容与制度完善,中国版“纳斯达克”也将走向健全。

——中国保险报

新三板市值未来5年料破万亿

  多家机构预测,未来5年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企业的总市值将达到万亿元以上。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约有2000多家企业准备在新三板挂牌。华泰证券预计,未来5年,累计将约7000家企业挂牌,形成一个总市值约1.4万亿元的市场,形成和上交所、深交所三足鼎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

——东方早报

个人投资者不宜参与 “新三板”

  个人投资者参与 “新三板”很容易遭遇“盲人摸象”。 “新三板”投资者主要集中于产业资本和股权投资基金,大多对公司及行业情况十分熟悉。相比之下,个人投资者若非“圈中人”,难免存在信息不对称。显然,严格“新三板”自然人投资者的准入条件,能够避免个人投资者盲目参与高风险投资,也可减少“新三板”扩容对A股市场的资金分流影响。

——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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