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视频|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189

往期查看

网络借贷游戏规则出炉

  网贷,又称P2P网络借款。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所谓P2P网贷,是指个人通过网络平台相互借贷,贷款方在P2P网站上发布贷款需求,投资人则通过网站将资金借给贷款方,完成交易要向P2P网贷平台支付一定的中介费。[详细]

最新报道

上海首发网络信贷行业标准

  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三无产品”网络信贷(P2P)在“互联网金融元年”的野蛮生长中,后续风险正在慢慢显现,这种情况下,网络借贷行业的自律显得尤为重要。记者昨天从“2013上海金融信息服务业年度峰会暨上海互联网金融高峰论坛”获悉,上海网络信贷服务业企业联盟发布首个《网络借贷行业准入标准》,这也是全国首个P2P行业标准。

  今年9月至11月,全国多地发生了逾40家P2P企业资金链断裂或关闭事件。11月25日,在由银监会牵头的9部委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上,P2P网贷被列为须高度关注的五大风险领域之一。央行负责人明确强调:“应当在鼓励P2P网络借贷平台创新发展的同时,合理设定其业务边界,划出红线,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不能实施集资诈骗。”[详细]

记者观察

短板明显

  网络借贷是一种“在线交易”,用户之间的资金借入或借出,整个过程无需银行的介入。借助互联网的优势,可以足不出户完成贷款申请的各项步骤。而传统的银行必须建设一个强大的信贷系统予以支撑,这个系统必须能接受贷款申请,进行对客户的综合分析,最终发放贷款。由于P2P平台每天发生交易数量巨大,可简化程序,利用大数据进行信息搜索分析,最终的贷款成本会比常规贷款具有极大的优势。

  但同时网络借贷也蕴藏着很大的风险。由于没有监管渠道和相应的机制,放贷人的安全和借贷人的信用风险一直成为焦点问题,网络借贷处于“三不管”地区,P2P企业打个擦边球,钻法律空子,出现了一些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乱象,由于P2P平台无法鉴别借贷人的资质和信用等问题,P2P企业风险也极大,破产的企业层出不穷。今年9―11月,全国多地发生了逾40家P2P企业资金链断裂或关闭事件,使得P2P的风险成为舆论的焦点。

  集中出现的案件,已经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在不久前由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组织召开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以及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商务部、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全国工商联等12个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派员出席会议。

划出“红线”

  作为全国经济中心的上海,不仅在网络借贷的发展上一路领先,在行业风险的控制上也捷足先登。一年前,上海市成立网络信贷服务业企业联盟,使得网络借贷行业首次有了行业组织,联盟还率先推出借款人黑名单共享制度,紧接着该联盟又率先推出行业准入标准。

  《准入标准》对网贷行业进行了全方面规范,不仅涉及资金的第三方存管、清结算分离、风险管理制度、定期信息披露、出借人利益保护,还对高管任职资格、从业人员信息备案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针对央行此前对三类网络借贷公司划出红线:即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不能实施集资诈骗等要求,均写入了 《标准》。

  “这一标准出台很及时很有必要,实际上明确了网络借贷(P2P)平台为中介机构,划出了‘游戏规则’,对改变目前P2P网络贷款的创业门槛过低、人员素质鱼龙混杂的局面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对引导网络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有着积极的意义。”涂永红认为,政府应加强和规范网络借贷行业。

  严格来说,上海市网络信贷服务业企业联盟12月18日发布的国内首个网络借贷标准只能算行业自律性文件,但外界普遍认为,此举为高风险的网络借贷(P2P)行业制定了“游戏规则”。

  最新的消息是,目前一些金融专家和学者已经向北京市政府建言献策,把发展网络金融写进了《北京市金融发展规划》当中,相信北京市对网络借贷行业的相关标准也将出台。

《网络借贷行业准入标准》全文

  1.为规范网络借贷行业,明确网络借贷行业作为中介服务机构的本质属性和各类业务活动的规范边界范围,按照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要求,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2.释义:网络借贷是通过互联网金融信息平台,为资金的投资方(出借人)与资金的需求方(借款人)建立直接借贷关系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网络借贷服务机构作为中介机构,为借贷活动提供信息发布、风险评估、信用咨询、交易管理、客户服务,向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服务以获得服务费。

  3.本标准制订的指导原则: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相关金融监管部门自2013年以来发表的关于网络借贷的政策指导意见。

  4.本标准制订的目的:依据本标准要求“上海市网络信贷服务业企业联盟”(简称联盟)成员严格遵循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发布的政策法规,严格规范网络借贷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

  5.本标准由联盟提出并组织起草,适用于联盟成员单位。

  6.本标准上报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备案。

  7.标准于2013年12月18日发布。[详细]

媒眼

网络贷款让你“随时随地”发力

  随着互联网的逐步发展与中国个人信用体系的健全,先进的理念和创新的技术,将给借贷带来历史性的变革。在这一创新发展的过程中,银行方面推出的网络贷款方式与一批“领头羊”互联网金融企业,都将迅速成长起来。需要注意的是,普通含义上的网络贷款与银行方面所推出服务于小微企业的网络贷款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事物。

  有业内专家表示,“网贷”行业没有统一的行业规范与保证金制度,风险被显著放大。建议有贷款需求小微企业,应选择银行,切忌“病急乱投医”,选择没有信用保证的“网贷”公司。

——北京晨报

明确P2P网贷平台中介性质 让网贷更阳光

  对于从事P2P网页业务的平台来说,目前最难以解决的是第三方资金托管和清结算分离的问题。

  若寻求于第三方支付机构,一般会要求P2P网贷公司提供大量的客户信息以证明其借款人是真实存在的,而这往往是P2P网贷公司所不愿意的。若寻求于银行的资金托管业务,则由于目前P2P网贷行业的体量尚小,对银行的吸引力极弱。

  尽管P2P网贷业务发展至近日仍存在很多先天缺失和后天不足,但监管层对其发展则是一种引导其健康化、阳光化发展的积极态度。因此,相信对于这个行业来说,应仍是路途虽有坎坷,但依然前途光明。

——中国经济网

  往期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