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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10日 10:15 我要评论
这里是中央电视台第二套节目财经频道,欢迎收看《经济与法》。画面上是一家位于广东省中山市的大型百货商场,这家商场2009年发生了一件怪事,商场把一位消费者告上了法庭,说这个人在商场只付了1000元,却拿走了价值7万元的钻石首饰。
陈律师:她(程女士)只是在该柜台购买了18K钻石耳钉一对,交易价格是一千元,已经支付了该款项。
商场顾问:在这里,根本没有发生被上诉人所称的购买一千块钱(耳钉)的一个纪录
龙小姐(商场营业员):然后是18K钻石,件数是四件,然后价格是七万一。
在当天的开庭过程中,原告中山某百货公司,要求被告消费者程小姐,返还她在消费过程中的不当获利7万元。庭审结束后,程小姐委托的律师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陈律师(程女士代理律师):事实上她只是购买了,只是在这个商场里面购买了一千块钱这个耳钉。然后呢,是商场方面现在也没有证据证明她是购买了七万一千块钱的这个货物商品,现在要她来承担这个责任,她是没有办法接受。
这事情听起来可真有点蹊跷啊,咱们也都在商场买过东西,一般来说买一样东西都得先是柜台营业员开好小票,再到收银台交钱,顾客得拿着付款凭证才能回到柜台拿东西。一个人只付了1000块钱,怎么可能拿走七万块的东西呢?事情还要从2008年6月的一天说起。
这天晚上,坐落在中山市市中心的这家大型百货商场即将结束一天的营业,珠宝柜台的营业员龙小姐正在核对全天的销售情况,突然两个数字让她背后直冒冷汗。
龙小姐(商场营业员):晚上9点钟左右的时候,我做账的时候发觉这个,我们这个小票跟我们的单是对不上了。,因为我们开的是七万一过去嘛,他那个收银那里,这个小票只是刷了一千块,买了一千块的单回来了
一笔7万1千元的钻石珠宝交易,对账发现居然只收到了1000元,账面上出现如此巨大的差失,非同小可。龙小姐等几人急忙一起回忆,究竟是哪个顾客那里出了问题。
龙小姐(商场营业员):那我发现这个账,这个数不对的时候,那我就想起嘛,这个程女士中午一点钟左右,她曾经在我们这里买过东西嘛,,一个是卡装的钻石戒指,一个是一条钻石手链,还有两对钻石耳钉,最后是七万一块成交的。
确定是这笔交易收错了钱,龙小姐等人开始设法联系这位程女士,与她确认少收了钱的事实。
龙小姐(商场营业员):她曾经在我们这里买过东西嘛,她也是属于一个大客户嘛,是熟客嘛,她还看了一对龙凤镯嘛,然后她说那你,我留个电话给你,你如果(这个价)出得了,你就给我打电话了,那她那天就留电话给我们,平时她是不会留电话的。
找到了程女士的电话,龙小姐等几位营业员松了一口气,急忙打电话给她,和她说明了情况。可是没想到程女士根本就不认账。
陈律师(程女士代理律师):商场有没有销售过这些东西?而且销售给谁,这个对象也没有确定,就不能确定,就是销售给,卖给了这个我的当事人
程女士委托的律师,矢口否认程女士拿走过商场说的7万1千元钻石饰品,坚称当天只买过一对1000元的耳钉。但对于买耳钉的过程,律师说他也不清楚,于是记者决定当面向程女士了解一下事情的真相,并请律师帮忙联系。
律师:这个不方便,这个(电话号码)我给你不方便,说实在的。
记者:不是,我没让你给我(号码),你现在再帮我打一个,你再帮我试一试打过去:
您拨的电话已转入来电提醒,谢谢您的来电,再见
电话无法联系到程女士,记者把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律师希望他转告程女士。第二天记者决定登门拜访,在中山市一个高档小区,找到了程女士的家。
记者:您好,我们找一下程建英,她不在,哦,她不在,你是哪里找她,我们是电视台的,然后我们有个事情想找一下她
她不在,她手机关机
这名男子说,程女士正在下班回来的路上,于是记者在楼下等候程女士,但几个小时过去了,天已经黑了,却始终未见到程女士的身影。第二天,记者再次来到程女士家。
这次程女士家没有人出来开门,但就在记者要离开的时候,门前来了一位中年妇女。经询问,这正是程女士家的保姆。
程女士的保姆:和你们说,没有一个程总啦,没有程建英,没有啊
昨天有一个她的亲戚在这,帮我们打电话,她下午的时候电话没打通。
保姆见记者在门前守候,连家都不进就走了。记者只能再次在程女士家楼下等候,直到夜深,程女士仍然没有出现。
无论是通过律师,还是上门拜访,用了好几天记者都没能找到这位程女士。受了这么大的不白之冤,被讹了如此大数目的钱财,却不愿出来说说自己遭人冤枉的经历。事情就此僵持,但商场账面上7万元的差数,却实实在在留在那里,那这没收到的7万元款项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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