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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4月23日 21:40 CCTV-经济信息联播 我要评论
宁愿不要定金也要退房,看来老百姓们对于房价的走势还是有所预期。在深圳,二手房交易情况也和广州差不多,不仅二手房成交量持续走低,退订的人数也在逐渐增多,再去深圳楼市看一看。
深圳的刘先生身兼楼市买家和卖家的双重身份,这几天他觉得非常心烦,一方面作为卖家,前段时间他以315万元的价格,把自己手里的一套房子卖给了客户,客户交了五万元订金,但现在客户宁愿不要订金也要退房,而刘先生则是宁愿降点价也想早点把房卖掉。
深圳市民刘先生:“我担心目前房价有所回落,所以我想尽快把这套房子出手卖掉。”
而与此同时,作为买家的刘先生,前段时间又在广东惠州,花了八百万元买了一套别墅,已经交了10万元的订金,但眼下因为贷款政策有变,银行已经通知他不能给他贷款了。所以他还得赶着去给自己的房子退订。
深圳市民刘先生:“我这套房是第三次购房,由于第三次购房贷款已经取消了,我贷不到款,所以我现在要过去去把购房合同取消了。”
像刘先生一样,在深圳,已经签了购房合同,甚至交付了定金的买主要求退订的是越来越多。
深圳中原地产工作人员韦建平:“之前谈单谈到一半的合同就不再谈了 现在已经签了合同的很多客户都要退订。”
记者从深圳一些律师事务所了解到,新政出台后的这一周内,不少律师们都陆续接到了买房者咨询退订相关法律责任的电话。其中,绝大部分买家想知道,交了定金又签了合同后,如果定金不要了,能不能就给退房。对此,律师指出,买方退房是要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而能否放弃订金直接退房,还是要根据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具体条款来进行判定。
律师张付忠:“那么在这种状况下,卖方就有权利没收买方已付的订金。”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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