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不严 精神残疾者先领2万额度卡后遭建行威吓

2010年05月21日 10:07  新华网 我要评论

  拉杆箱、情侣杯、热水壶、电汤煲……面对“申请即送”的礼品和“方便消费”的游说,很多人都申办了信用卡。轻松获得的信用卡带来了消费的满足和潇洒,但这也可能是意想不到的麻烦。

  28岁的文某(化名)因先天生理缺陷导致精神发育迟滞,至今仅有过一段短暂的简单工作经历,长期处于无职业、无收入的状态。但就是这样一位最终被鉴定为“三级精神残疾”的残疾人却领到了中国建设银行(601939)透支额度为2万元的信用卡,并发生了自己也数不清的债务。

  2009年5月,文某在深圳中心书城闲逛时,受到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信用卡直销团队工作人员的游说和赠送礼品的诱惑,填写了“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申请表”。三个星期后,在申请表上“现职年收入”一栏“空白”的文某收到了一张透支额度为2万元的建设银行(601939)龙卡信用卡。

  文某开始了自由自在的信用卡消费。截至2009年11月,他的信用卡透支、利息、滞纳金已累计2万余元。文某的父母偶然发现儿子使用信用卡透支后,几次来到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信用卡中心,要求停止文某使用信用卡,并要求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代监护人向人民银行信用体系将文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予以备案。

  文某的父母认为,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对儿子信用卡透支也有审核过失,要求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应对文某的欠款问题做出适当的处理,免除文某的部分债务。

  意外的是,文某的父母并没有等到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的答复,文某却频频接到催促还款的电话和短信,对方甚至“恐吓”他说“已经涉嫌信用卡诈骗”。甚至,文某的精神康复场所也有人直接登门“催债”。长达月余的“骚扰”使得文某感到恐惧,情绪紊乱加剧,行为失控频发,已经处于不可预控的显性精神敏感状态。

  这张信用卡不仅给文某带来了债务关系,更导致其遭受频繁的精神打击。日前,文某的父母向深圳市司法局请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处的律师认为,在文某申办信用卡的过程中,发卡单位没有“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确保申请人开户资料真实、完整、合规”的有关规定,文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力清偿透支款,对此银行方面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不应对文某进行非人道的骚扰和威逼。

  记者尝试联系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希望了解事情原委,但是遭到婉拒。

责编:庞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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