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企业电话卡余额不退被指违法

2010年05月26日 16:21  北京日报 我要评论

  专家给出三种解决途径 电信运营企业均不赞同

  昨天,在市消协召开的推动电信资费改革座谈会上,众多业内和法律专家与市消协共同认定:目前电信企业对过期电话卡余额不退或作废,这一行为是违法行为。有的专家还提出了3种解决途径:返还消费者剩余话费;不设使用期限;像其他预付费消费卡一样大打折扣,刺激多消费。此外,固话月租费应大幅下降或取消。对此,在场的三大运营企业代表却并不表示赞同。

  焦点 1

  话费余额电信企业无权“没收”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何山认为,电信企业没收电话卡余额违反法律规定,必须尽快改正。据了解,目前的充值电话卡包括移动的神州行、联通的如意通等多种产品。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电话卡到期作废或余额不退,违反了我国《合同法》第40条、《消法》第24条相关规定,此外,无论从公平原则来讲,还是从《物权法》、《民法通则》的规定来讲,用户卡内的余额都是属于用户的。

  “电信企业居于垄断地位,买方和卖方处于不平等位置,消费者是被迫接受这样的要求。”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室主任王学庆提出,如果把余额归还消费者,对移动和联通等公司的盈利并没有太多影响。目前,解决此问题有三种办法:余额返还;电话卡不约定使用期限;预付费式电话卡多打折扣。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景明则表示,很多国家都有预付费的消费卡。但是没消费完,余额肯定退还消费者。如在日本,使用预付费式消费卡可以打六折,但如果没有按期消费完,企业可以用不打折的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再将余额退还消费者。在国外,企业收取的预付费不归企业,而是放入托管银行的指定账户,而且规定“利息归消费者”。但在我国,电话卡内余额不仅不退,利息也归了经营者。

  对此,北京移动相关负责人回应表示,由于号码资源出现了一定危机。对于目前的神州行,移动方面通过设定有限期来控制号码资源,避免长期无效的占用号码。中国移动从2005年推出有关措施,消费者可以将余额转移到其他电话号码,电话卡在有限期内,还可以发短信延长95天有效期。对专家提出的解决余额新思路,将做进一步研究。

  焦点 2

  固话月租费应取消或大幅降低

  “同样需要铺设管线才能提供服务的自来水及燃气,消费者只需按照消费数量支付费用,并不需要支付月租费。”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提出,铺设管线的费用是电信公司的经营成本,不应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固话月租费涉嫌重复收费,其收取应进行听证。

  固定电话不限时、不限量成为大趋势。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杨培芳说,在美国,交20美元或40美元月租费,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地打电话,消费越多,成本越低。北京市人大代表包玉良说,对于北京这样一个用户高度集中的特大城市来说,完全有能力取消月租费。

  对于专家们的质疑,北京联通市场部副经理杨勇表示,关于月租费问题,联通公司“非常认真的严格遵循国际惯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国际电信联盟179个国家中177个国家收取月租费,平均月租费水平8美元。月租费实际上是用户的独占设备成本。在2000年以前,原信息产业部对固话月租费已开过听证会,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制定了现行的固定电话月租费。目前的固话月租费中包含了25次免费通话。此外,联通公司为用户提供了80多款套餐,消费者可以选择自己适用的套餐。北京电信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我们有很多家庭套餐,实际上有的已取消了月租费,还有很多赠送话费。”

  而杨培芳等专家对这一解释并不认可。杨培芳认为,套餐的方式不等于取消月租费,而且往往资费越复杂,消费者越吃亏。市消协秘书长董青明确表示,消费者一是不可能算清楚套餐,二是不可能把所有套餐都“吃干用尽”,总体算来消费者还是吃亏。电信企业应该给消费者一个明明白白的选择,尽快拿出整改方案。本报记者 窦红梅

责编:张恪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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