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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6月07日 07:47 人民日报 我要评论
核心提示
一个县煤炭局长腐败落马,经查,其在北京等地有房产35处、家财过亿元……号称山西煤焦领域反腐“第一案”的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案,引起社会关注。一个县煤炭局长、科级干部,何以能敛取如此巨额财富?
采矿证偷梁换柱
假退股掩人耳目
官居科级的郝鹏俊,过亿元家财令人震惊。
专案组在郝鹏俊家查获的3.05亿元违规违纪资金中,仅北京、海南等地35套房产的合同房价款就达1.7亿元;此外,还有郝鹏俊本人及其亲属的存款1.27亿元。
日前,郝鹏俊案已由山西省蒲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而以其为代表的“官煤”式腐败,折射出煤炭领域的制度和监管漏洞。
翻开郝鹏俊的履历,这位官员能与煤“紧密”勾结也不足为奇。1991年,郝鹏俊任新组建的蒲县地矿局局长,2002年任安监局局长、2004年任煤炭局局长,次年因矿难被免去局长职务,2006年又复任蒲县煤炭局党总支书记。也就是说,郝鹏俊曾在煤炭资源丰富的蒲县,前后掌管过与煤矿有关的三个要害机关——地矿局、安监局、煤炭局。
郝鹏俊“靠煤吃煤”,巨额资财也来源于煤矿。蒲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时任地矿局局长的郝鹏俊即开始经营蒲县成南岭煤矿。当时,郝鹏俊以办理采矿许可证为名,让其他人出资2万元非法购买克城镇张公庄村委一个叫后沟洼煤矿的采矿许可证,编造谎言替换成蒲县成南岭煤矿,这样,“官”和“煤”就勾结到一起。
2004年,调任蒲县煤炭局长后,郝鹏俊的官煤勾结更加从容、“便利”。2005年8月,中纪委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以本人或以他人名义已经投资入股煤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限期撤资。
为掩人耳目,郝鹏俊与其堂兄、妻弟签订了假退股协议,并向蒲县纪委进行了退股申报登记。而在成南岭煤矿,他和妻子于香婷仍是“说了算”的决策者和管理者,也拥有绝对的煤矿财产所有权。在煤炭局长的“关照”下,郝家的成南岭煤矿迅速“做大”,由一个几十万元投资的窑口子,发展成总资产5200余万元的大煤矿。
非法生产有禁不止
炸药雷管超限购买
蒲县纪委调查表明,2007年蒲县一次煤矿事故后,全县所有煤矿停产整顿,但成南岭煤矿却有禁不止,继续非法生产。2008年2月到8月,成南岭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县有关部门下达《停止生产通知书》后,仍继续非法组织生产。其间,已于2006年改任煤炭局党总支书记的郝鹏俊还亲自安排该矿越界开采,在一些采区甚至进入村庄之下采煤,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隐患。
同时,2006年至2008年,通过郝鹏俊的关系,成南岭煤矿采用夸大需求、重复申请等方式,超限额购买炸药65.5吨、雷管20万枚,并将这些危险物品藏到矿井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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