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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入市比例松绑

    保监会于2月19日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 期待已久的保险资金大类监管规定出台,列举式监管改为大类分层,体现放松前端,让位于市场的监管思路,股票类和不动产类投资额度放大,一些高收益理财型保险所依赖的信托类投资比例缩小。[详细]

记者观察

为什么要改?

  “现行比例监管政策由于出台时间跨度大,涉及范围广,实际执行中存在一些困难,影响保险资金运用效率。”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王丽珠认为,一是监管比例“散、多、杂”,缺少系统性整合,易造成监管导向不够明确,市场认识不易统一。二是列举式的监管比例不适应市场形势。新增投资品种需制定新的投资比例,监管比例日趋复杂。同时,比例监管政策制定往往滞后于市场发展。三是部分监管比例可操作性不强,与市场实际脱节。部分比例限制涉及交易对手方,信息获取难度大、成本高、作用弱。

  因此,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此次调整与改革的总体考虑是,兼顾监管需要与市场实际,系统整合现行监管比例规定,明确监管与市场的权责范围,建立以保险资产分类为基础,多层次比例监管为手段,差异化监管为补充,动态调整机制为保障的比例监管体系。

改了什么?

  一是监管比例大幅减少,由原50 余项减少至10 余项,并基本做到“一个文件管比例”。一方面,大大简化了监管比例,实现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政策与国际监管惯例的初步接轨;另一方面,增强了市场活力,提高了监管效率,体现了“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思路及大力推进监管转型的基本取向。

  二是抓大放小。“抓大”是通过大类资产监管比例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放小”是取消具体品种投资总量的比例限制,实现投资自主、风险自担。

  三是分层监管。“分层”是指建立监管比例、监测比例及内控比例“三位一体”的比例监管体系,各类比例实行差异化监管,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四是动态调整。建立比例监管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相关政策可以视市场发展情况灵活调整,满足市场合理需求。

扩大投资在所难免

  目前保险公司权益投资更趋向于股息率的获取和风险的分散,追求高收益已经不是保险公司仓位配置的主要目标,而权益投资更像是一种资产配置方式。从保险公司重仓持有的股票看,这类股票大多分红收益相对稳定。而从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情况看,证券基金分红是保险公司权益投资很大的收入来源。

  另外,保险公司更注重债券投资,高收益企业债、公司债占比将显著上升。从现有固定收益占比看,目前上市保险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占比普遍在80%以上,虽然可以预见未来定存占比会进一步下降,但是债券整体的占比将不会出现较大的变化。

  推动险资入市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市场化过程。证券市场是高风险投资市场,险资可适当提高入市比例,但不能把保险做成风险投资,这中间审慎原则是最重要的。

相关新闻

  中国保监会19日发布通知,将险资投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比例上限由25%提高至30%。此前保监会发布数据显示,2013年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76873.41亿元,其中7864.82亿元已入市,占比仅10.23%,据此计算,险资入市比例提升至30%,还有近1.5万亿元险资可入市。事实上这已是保监会年内第三次松绑险资入市。

  1月22日,保监会发布2013年保险统计数据报告显示,2013年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76873.41亿元,较年初增长12.15%。其中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7864.82亿元,占比10.23%;银行存款22640.98亿元,占比29.45%;债券33375.42亿元,占比43.42%;其他投资12992.19亿元,占比16.9%。

  按照保监会此前的有关规定,此前,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和股票的比例合计为不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5%。据此计算,保险资金还可为A股市场提供近1.5万亿元活水。

  信达证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刘景德在接受中新网证券频道采访时表示,保险资金提高入市比例,有“活水”逐步入市对A股肯定会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目前市场整体资金还较为紧张,场内存量资金加上入市资金,要全面推动市场上涨难度较大。[详细]

媒眼

让保险资金投资更加市场化


    从不断放开保险资金投资领域到整合保险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比例,保监会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正越来越市场化,这顺应了保险资金投资运用的内在需要,也是保监会向现代保险监管转型的体现。

   虽然保监会放开了包括资本市场、不动产投资等诸多投资领域,然而在保险资金的投资比例监管上还不够市场化,此前的投资比例监管规定呈现出“散、多、杂”的特点,已经明显跟不上市场的变化速度,有碍于保险资金投资效率的提升。系统整合后,监管比例大幅减少,这不单单是数字的减少,而是打开了一个让保险资金轻装上阵,更灵活地应对市场投资变化的通道,尤其是在与其他领域的资金竞争时,保险资金不再会因为一些没有实际意义的投资比例规定,而缚住了手脚。应该说,重新规划保险资金的投资比例监管正当其时。

   不过,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方面,打开更大的投资空间自然不错,但对于保险机构来说,投资的权限大了,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也相对更大,对投资的能力要求也会更高。那么,保险公司是不是准备好了呢?

——经济日报

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加强


    《通知》规定了三类比例,不同比例实行差异化监管。一是监管比例,投资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境外投资的账面余额占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监管比例分别不高于30%、30%、25%、15%,投资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无监管比例限制。二是监测比例,针对流动性状况、融资规模和各类别资产等制定风险预警比例。三是内控比例,制定投资内部风险控制比例,经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机构审定后向保监会报告。

——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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