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法]蹊跷的中间人(2010.4.27)

2010年05月05日 14:48  中国网络电视台 我要评论

    画面中的这个小村庄位于上海市郊的嘉定区,因为附近企业众多,村里人来人往很繁华。去年七月初的一天,当地民警在村庄巡查时,听到一个非同寻常的消息。

    2009年7月2号上午,上海嘉定区黄渡镇派出所民警薛汉明,在辖区内的塔南村走访时,听到村民们纷纷议论着一桩特殊的买卖。

    薛汉明(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黄渡镇派出所 民警):当时我听到的时候,他开价挺高的,要十万多。

    十万多,生意还不小,薛汉明仔细一问,不禁吃了一惊。

    薛汉明(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黄渡镇派出所 民警):这个人呢问了很多人,要不要这个小孩。

    薛汉明(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黄渡镇派出所 民警):还是个男孩,你们要不要。

    卖孩子?这还了得。按照我国法律,拐卖儿童属于重大刑事犯罪,是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现在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有人公然叫卖孩子,谁敢如此胆大妄为?

    村民们告诉薛汉明,几天前,村里来了一名男子,听口音是外乡人。这名男子说,他手里有一个男孩刚刚满月,四处打听谁家想要孩子。薛汉明赶紧追问人在哪儿?村民说,他们也不知道,但是那名男子留了一个手机号,说谁想要孩子可以和他联系。

    李隽(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助理检察员):对这个电话登记信息的核查,发现电话的登记人姓名叫做谢长翠,是一名女子。

    薛汉明立刻安排村民打电话和对方联系,假意商谈买孩子的事情。可是对方似乎很狡猾,价钱谈了好几次,就是不愿意露面。

    何建方(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黄渡镇派出所 副所长):我们估计,他们是急于把这个小孩出手,一般性来说要在附近租借房子的话,不大可能的,所以极有可能是在宾馆里面住宿的。

    第二天,派出所增派警力,对附近的宾馆进行排查,果然在一家宾馆里找到了一些线索,前一天下午这家宾馆里入住了一对奇怪的男女。

    何建方(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黄渡镇派出所 副所长):服务员跟我们讲,里面住的是一男一女,年龄大概在40岁左右,但是他们有一个小孩,大概是两三个月。

    宾馆监控录像显示,7月2号下午两点左右,一名40岁左右的女子抱着一个婴儿进入到宾馆的213房间,随后一名男子也进入到这个房间。从录像上来看,这名男子的体貌特征和村民描述得很接近。

    何建方(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黄渡镇派出所 副所长):他们这个年龄情况和小孩的这个情况,是明显不符的,就他们这个年龄,正常情况不应该有这个小孩,而且在旅馆里面借住。

    213房间的入住登记信息显示,登记人名叫谢长翠,正是村民提供的手机号码的机主。

    没费什么周折,贩卖婴儿的这一男一女两名嫌疑人就被警方控制住了。这女的,我们知道了,名叫谢长翠;男的,叫任家亭,两个人是同居关系。当着民警的面儿,两个人坦然承认这一个月大的男婴不是他俩的孩子,到村里四处打听谁家想要孩子的,也是他俩。看到这儿,你可能会奇怪,按说这人贩子都是偷偷摸摸的,可这两个人却不同,甚至有些明目张胆。面对警方的质询,两个人理直气壮,说自己绝对不是人贩子,而是在做好事、帮人忙。

    谢长翠:我只是出于人道主义,凭良心讲,我是帮他们的忙。

    任家亭和谢长翠说,几天前有一个姓陈的男子找到他们,说有一个刚刚满月的男婴,叫任家亭联系一个收养的人家,随后就把孩子放在他们这里了。

    任家亭:他说你们要不抱养,这个小孩子他要扔在马路上的,这么说的,把小孩扔掉。

    难道真的抓错了人?那个姓陈的男子才是人贩子?按照任家亭和谢长翠提供的信息,警方很快找到了那名男子小陈,没想到小陈连喊冤枉。

    小陈:我这个人,阿弥陀佛的一个人,奉公守法的一个人,然后可以说啊,我绝对是对这个社会负责任的一个人,遇到帮困救扶的事儿,我能够施舍一点,能给一点援助的人,我是尽自己的(力),你说我怎么可能去拐卖小孩,为一点钱去拐卖小孩呢。

    小陈说自己也是好心帮人忙,几天前孩子的母亲找到小陈,委托他找一个好人家想把孩子送养。

    小陈:小孩是别人的,她自己要送给别人,我也没有办法,她是卖也好,送人也好,跟我不搭界的,她是小孩的亲生母亲。

    这就奇怪了,一个刚刚满月,嗷嗷待哺的婴儿,孩子的母亲怎么会将孩子送人?难道小陈为了逃避责任故意说谎?小陈赶紧表示绝无半点谎言,他愿意带着警方去找孩子的母亲对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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