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主张]身边的陷阱——谁骗了我的买房钱?

2010年04月12日 10:28  CCTV-消费主张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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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央视《消费主张》

    这个男人,是许多人追踪的目标,并且苦苦寻找了一年多!

    他曾经是这些房子的“主人”,如今却人走楼空,杳无踪影!

    警方倾力追查,却毫无进展!守株待兔,线索却突然中断!他到底是谁?他躲在哪里?在一年前,他究竟干了什么?

    九万元定金不翼而飞

    2008年12月的一天上午,广西南宁的刘女士,正在家里等待一位重要的人物,就在前一天,这个人答应把自己的房子卖给刘女士,刘女士已经把9万元定金交给了此人,他也把房产证给了刘女士,并约好今天上午9点一起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可是,时间已经到过了9点,人怎么还没来呢?刘女士有了一种不详的感觉。刘女士急忙拿着房产证自己去了房产局,结果一验证,房产证是假的!

    刘女士赶紧再给卖房人打电话,电话却再也打不通了……

    就在几天前,广西南宁的刘女士眼看着只涨不落的房价,夫妇俩决定,赶紧买下一套宽敞点的房子,宜早不宜迟!决心一下,夫妻二人开始留意各种房产信息,包括中介公司和四处张贴的小广告。还别说,没过几天,一则房屋转让广告就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广告上写的瑞士花园,是一个建于90年代初的老小区,刚好就在自家附近。虽说是二手房,但环境还不错,各种配套设施也比较成熟,夫妻俩决定先过去看看。

    通过广告上留的电话,夫妻俩很快和房东取得了联系。按照约定,第二天,刘女士夫妇来到瑞士花园,见到了这位名叫郑海波的房东。

    张女士回忆:“看到房源,三房两厅,而且南北通透比较好,底下有水塘有荷花,是四楼楼层比较好,所以我觉得心动了。平米是一百零几,价位是28万,也不贵,08年不是很高。”

    别的二手房的房价每平方米至少在三千元以上,而这套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开口要价才28万,算下来平均每平米还不到三千元,而且房子的格局很好,小区环境也不错,刘女士非常满意。

    夫妻俩又看过房东的身份证和房产证,房屋所有权人的确是郑海波,而且通过第一次短暂接触,房东给夫妻俩留下的印象很好—— “是很老实的一个人。他说我的房子很好啊,位置好啊,我有两个儿子啊,什么什么好,读大学啊,讲到房子有灵气。 我们不光听他讲,也看了房,也觉得这个房子不错。”

    通过进一步商量,“房东”痛快地把最终成交价降到25万元,并说好过一两天就把合同签了,可谓皆大欢喜。

    第三天,刘女士和丈夫准备好证件和预付金,按照约定来到了房东家。他们再次仔细过目了一遍房东的证件,确定没有疑问了,终于签下了合同。房东表示急着用钱,按照合同约定,刘女士当天必须付9万元定金,其余16万在半年内付清。

    定金一付,房东将房产证交给刘女士,并表示第二天上午9点带夫妻俩一起到房产公司办理过户手续。“我们也曾经想过要去验证,他说不用验了,房子在那里,这个证是真的,你看吗,没事的。”由于“房东”给了刘女士非常好的印象,一想到第二天这所房子就归自己了,本来打算去房产局验房产证的刘女士在房东的劝说下也就没再坚持。谁知问题就出在这个环节上了……

    第二天上午眼看过了9点,却仍不见房东的影子,刘女士开始感到烦躁不安。电话是房东打过来的,他说有事过不来了,另约时间去办理过户手续。好事多磨,房东的这个变故,让刘女士夫妇隐约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事不宜迟,夫妇俩决定带着房产证到南宁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验一下,谁知这一查,如五雷轰顶……

    “我说完了,我马上打电话给他,还打得通,第二次再打就打不通了,以后再也打不通了。”

    这时候夫妇俩才发现——除了一个电话号码,这个自称叫郑海波的人没留下任何能找到其本人的线索!

    “找物业公司,我问郑海波有没有这个人,他说有啊,房子是不是他的,是啊,他租给别人住,他叫原房产证的物主来,不是这个人呢!见面了,我就彻底完了。”

    连环作案“假房东”

    南宁西乡塘区经侦大队接到刘女士的报案后,立刻想起半年前曾接到的另一位王先生的报案,他的受骗经历和刘女士几乎如出一辙,当时那个假房东自称叫“吕春海”,由于线索有限,案件一直未能侦破,如今骗刘女士的这个冒充房东的假“郑海波”,会不会和那个“吕春海”是同一个人呢?

    “通过我们去核实复印件,是假的,我们感觉一下子找到嫌疑人是很难,唯一的一个就是报案人提供的嫌疑人的长相,还有他的照片和口音,只能掌握这个,他具体是哪里人,住在哪里?根本无从可查。” 听了刘女士的描述,警方感觉这个“郑海波”和“吕春海”非常相似。警方拿出半年前“吕春海”留下的假身份证复印件让刘女士辨认,刘女士仔细一看,几乎可以断定,这个吕春海就是这次骗了自己9万元钱的那个假房东!

    这种利用假身份证、假房产证,通过签合同骗取购房者定金的诈骗案,南宁西乡塘区经侦大队以前从未遇到过!

    “他用假的来骗,都是几万几万,他得手都是马上消失,没得手前,受害人又没发现他是假的,等你受害人报案人一发现他已经消失了。”

    曾经的吕春海,现在的郑海波,他跑到哪里去了呢?他是怎么把别人的房子卖掉的呢?眼下唯一的线索,就是假证件复印件上的照片。

    他既然卖房子,肯定不止一次出入小区,会不会有人见过他呢?事不迟疑,警方立即在各物业小区发放照片征集目击者,同时提醒市民不要上当;再者就是拨打各类售房小广告上留下的电话,希望能碰巧找到化名假房东的嫌疑人!

    就凭一张照片,真能找到疑犯或目击证人吗?

    “如果说单独根据他提供的照片,确实难度很大,人海茫茫, 广西南方基本长相有很多,一下子找不到,只能等到他还是利用他那个手段的时候,再出来作案。”警方介绍。

    转眼两个多月过去了,警方挖遍了整个西乡塘区房产交易市场的每一个角落,可依然找不到卖房人的影子。难道这个假冒郑海波的人洗手不干了?还是已经离开西乡塘区,到别的区下手了?或者干脆离开南宁避风去了?

    从两次行骗如此顺利这一点判断,他应该不会轻易收手!

    这个半年前骗了王先生8万元、现在又骗了刘女士9万元钱的卖房人,肯定躲在某个地方,也许正在寻觅再次欺骗别人的房源,只是,他藏在哪里呢?怎么才能找到他呢?

    故技重施

    2010年2月,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北部的苏卢农贸市场,熙熙攘攘繁华热闹。黄先生,是这个市场的商户。最近除了打理自己的生意,还要帮哥哥在附近买房。这几天,经朋友介绍,一位自称叫“林福超”的退休老工人要卖房。

    黄先生说:“他来来去去都是说后面的退休工人,说他儿子在市政局工作,有一套房子是经济适用房,是单位集资房的形式,说这个房子如果你要得话,跟我儿子商量好有,他同意出让,你去看了房子以后你满意的话就谈。”

    老人要卖的是一套经济适用房,位于离农贸市场不远的市政小区,那里是公务员集中居住的小区,环境优雅,新建没多久。房子还没装修,属于毛坯房,这正合黄先生心意,所以,听完介绍,黄先生就急着要去看房。

    “看房的过程,下面有刷卡进门的,他都有卡刷,进的去,房子里面是锁的,他有钥匙开, 没有什么疑问。早上去了房子,下午去他也有钥匙给你开,那我们也没有什么疑问。”

    老人带着黄先生在小区里轻车熟路地逛了逛,然后领他进了自家那座毛坯房。一进门,豁亮的大厅让黄先生眼前一亮,他暗暗庆幸自己撞了好运!

    “房子是三房两厅,三楼,电梯房,140平米。那个房子还是可以的 ,满好的……”

    这套房不仅采光与格局非常好,小区环境在整个西乡塘区也算首屈一指!这一切让黄先生非常满意,而且房价也让他感到喜出望外!

    “比市价要低。他说买了房子自己要下来是26万,我们就是再多给他12万,他说可以了,38万我愿意卖给你。其实我们算起来划算。平常的房价一般都4千了,现在你38万等于是2千多,很划算,所以他说过户手续比较麻烦,我们是买来住的,不是买来交易的,这个手续无所谓。”

    这么好的房,售价竟然比市价还低?!别说房价还会涨,就算不涨,就这价格能把这套房拿下,也绝对划算!黄先生是生意人,深知商机稍纵即逝的道理,他当即决定买下老人这套房。

    “因为房子看了,也是认房子,急于买房子。又知道这个人,整天在这里转悠,我们都看到,他说又是退休工人,看他表面也挺老实的。他就提出交点定金,我回去把手续办好以后,把手续拿来以后,你再付我多少钱。我们想,房子都看了,就给了他2万元定金。 ”

    可疑的12万元定金

    老人要求先付12万元定金,黄先生手头一时没这么多现金,先给老人付了2万。由于考虑到对方还没办房产证,黄先生要求老人出具一份他们家当初买房的购房合同和发票,以及他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看完相关资料后再付他10万,其余房款,等到房产局办完过户手续后全部付清。

    黄先生毕竟是生意人,沾买卖的事都比较谨慎小心。在交给老人2万元之后的几天里,黄先生在市场里开始留心观察这个老人的一举一动……“我也是时时注意他,观察他,但是他总是天天买菜,总是在我眼前看见他,也不放在心上,偶尔问他一下手续拿过来没有,他说儿子出差回来后手续拿过来。”

    一个星期后,老人来找黄先生,说他儿子回来了,购房手续也都拿到手了,催他补齐那10万定金后再去办过户手续。

    “那天下午他真的拿了手续过来,有购房合同,身份证复印件,拿过来我看了,确实也有那么回事,我就多了一个心眼,必须看了购房合同,我才能调查这个房子到底是谁的。”

    看到购房合同和发票上的确写的是“林福超”的名字,黄先生放心了。可是,老人催款急切,作为生意人,黄先生反而多了些顾虑,10万元可不是一个小数目,黄先生决定来个缓兵之计,自己私下再了解了解这套房子的背景,之后付钱也不迟!

    “买房子不是小事,这个东西你复印一份给我,不然你留原件也可以,明天你再过来取钱,我说现在银行要取10万现金也不容易,明天取了钱,你再过来拿。”黄先生暗暗做了决定。

    把卖房的老人打发走后,黄先生开始通过朋友侧面了解市政小区房子的情况。结果反馈回来的消息,让他出了身冷汗……

    “因为这个房产是城管里面的,问了他们领导说,我们这边的房子没有卖的那么便宜的,外面现在我们的房子都卖到4千多,你说30多万买到这个房子是没有这个可能的。”

    也确实,这么抢手的房子怎么可能卖这么便宜?即便老人不懂行情,可作为公务员的儿子应该明白啊?!这个林福超为什么要以这么低的价格卖掉房子呢?黄先生不得不怀疑卖房的背后大有蹊跷!

    于是,黄先生带着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急忙赶到附近的派出所,想查一查到底有没有“林福超”这个人?!

    女户籍警告诉黄先生:“首先我输入了身份证号码,发现没有这个信息,然后看身份证号码倒数第二位是双数,但身份证上面的信息是个男性公民,根据身份证的特点,倒数第二位是双数是女性而不是男性,所以很明显看出来这个身份证号码肯定是假的。黄先生上当受骗了。”

    守株待兔

    原来是假身份证!那卖房这事肯定就是一场骗局了!黄先生庆幸自己还没交那10万定金,庆幸目前骗子尚未察觉,骗局已被自己识破……

    “庆幸没有交钱,我当时只有他的手机号码,其他一些信息都没有,一旦手机不用了肯定找不到他,我也不敢做声,只能看明天他怎么样出现……”

    骗局一败露,明秀派出迅速将案情汇报给西乡塘区经侦大队。经侦大队立即把这个叫林福超的老人和一年前诈骗刘女士的假房东联系了起来。

    从假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上辨认,这个“林福超”,和骗王先生的吕春海、骗刘女士夫妇的“郑海波”正是同一个人! 但警方此时还不敢冒然采取行动……

    “通过电话联系成功率不是很高,担心一个他在外地,他不出来,如主动打电话给他,他可能察觉了,他会跑掉……”警方的担心不无道理。因为这个卖房人已经拿到2万的实惠,再加上黄先生一直拖着不交那10万定金,骗子有可能已经警觉,也就有可能从此消失匿迹!退一步说,就算骗子没起疑心,但他自己不来,而是派另一个同伙来,警方就无法实施抓捕行动!

    思来想去,警方决定先按兵不动,让黄先生和骗子继续约定交钱事宜,在他们约好的交钱地点,静候骗子自投罗网……

    “交钱的地方在我们农贸市场,人员流动性大,出入口多,属于比较复杂的场所,对于我们抓捕带来一定难度。为了一次性抓捕嫌疑人,民警对农贸市场出入口守候,在交钱最近的楼梯的出入口布警。”

    第二天上午,交钱的地点约在农贸市场二楼——黄先生的办公室,见面时间是10点整。眼看离10点越来越近了,骗子的身影还会出现吗?黄先生万分紧张。“我心里是激动,但是我不露痕迹,就怕他有警觉,办公室的人我一个都不告诉,怕他们到底有没有人认识,通风报信,我都不露这个事情。”

    已经10点半了,超出约定时间半个小时,骗子难道察觉出风声了?!正当黄先生和警方倍感焦急的时候,突然,窗外一个熟悉的人影出现了……

    真相大白

    犯罪嫌疑人吕春海,61岁,广西玉林人,农民,小学文化。先后骗了三位买房人的犯罪嫌疑人真名就叫吕春海,他是怎么顺利地诈骗得手的呢?他卖的又是谁的房子呢?

    吕春海交代,他来南宁打工已有10年,行骗之前一直做装修工人。就在工作之便与多个房主的接触中,他看到了房屋买卖中的一些可乘之机,随后开始诈骗。首先,他通过租房子和房东签订协议时,掌握了房东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其次假借想买房的意思又套取了房东房产证的真实信息;再通过假证市场,用自己的照片制作出假的身份证及房产证,之后寻找时机,把他租到的房子当诱饵,以出售二手房的名义诱惑买房人,如王先生刘女士和黄先生,在骗取定金后溜之大吉。另外,吕春海本人长相看上去并不奸猾,对于受骗者来说非常具有迷惑性……

    “嫌疑人的特征也掩盖他作案的途径,因为嫌疑人年龄偏大,60多岁,憨厚老实,群众比较容易上当受骗。”

    2010年3月12日,吕春海被南宁警方执行逮捕。目前通过串并案侦察,警方已经破获6起吕春海卖房诈骗案,涉案金额达30多万元。

    骗子一落网,案子也结了。但很多细节值得我们再回顾,避免重导旧辄!人不怕犯错误,就怕总犯同样的错误!

    《消费主张》警示您:

    首先骗子自己先犯了两个明显的错误,一是制造假身份证时,忽略了身份证号倒数第二位是双数的是女性,单数是男性,很可能连骗子自己都不知道身份证号还有这个特征,所以大家记住这个特征,对于辨别真假身份证很实用!第二个错误就是当初在骗王先生的时候,他用了自己的真名冒充房东,这是非常冒险的举动,同时也是有些观众朋友可能没看懂的地方,骗子第一次作案骗王先生的时候,连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身份证,都是冒充的,漏洞比较大!而第二次骗刘女士,房产证虽然也是假的,但上面的房主信息都是真实的,这就欺骗性比较大了!

    除了这两个错误,还有几处非常容易败露的破绽,同时也是帮助我们识破骗局的关键,一是拿对方给的身份证复印件,去派出所查验真假,黄先生就是靠这招幡然省悟的;二是到当地房产局或房产交易部门查验房产证复印件的真假,刘女士夫妇就疏忽在这点上了;三是到房屋所在的小区物业部门了解房东的信息,一般物业都有房东的电话,可以直接和真房东取得联络,这叫迂回战术!能过了这三关,您就可以放心大胆地交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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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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