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开“绿灯”

2010年06月08日 16:10  热点聚焦 我要评论

专题:三农“致富榜样”推介

    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今年达到25万人,总人数居全国第一,就业形势相对严峻。记者昨从武汉市人事局获悉,《武汉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正式出台,扶持毕业生就业创业。

    据武汉市毕办主任王星称,扶持政策包括为毕业生购买岗位、购买培训、推出自主创业系列优惠政策、扶持就业困难人群,鼓励毕业生到农村、到基层等。
 
就业:多项措施鼓励企业用人
 
对武汉市用人单位招收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含)以上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并在毕业两年内有效。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企业则可享受多项优惠措施,如: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占企业职工总数30%的,贴息贷款额度提高到300万;

    当年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足30%的,按实际吸纳高校毕业生每人5万元的限额提供贴息贷款,贴息为50%;

    对采取在岗培训等办法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且不裁员的困难企业,发放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

    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另外,武汉市将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每年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三支一扶”。
  
创业:零收费零门槛给补贴
  
武汉市将增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专门窗口,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2000元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申请个体工商户,创办合伙企业或独资企业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数额的限制。

    在2009年底之前,持《再就业优惠证》办理减免税手续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可享受再就业税收减免税优惠政策。

    王星称,政策鼓励各区利用现有工业园区,建立适合大学生创业基地,期望3年内扶持创办300家企业,吸纳5000名毕业生就业。
  
培训:优待本地未就业毕业生
  
今年,武汉高校毕业生中本地生源有6万名,其中未就业的,可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就业推荐材料,到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未就业登记。他们将享受这些政策:

    对参加就业培训的,按照每人400-8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参加创业培训的,按照每人12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对经过相关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规定职业培训期间,按每人每月150元给生活补贴。

    另外,武汉市人才服务机构将在1年内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推荐服务。

    本版文章转自《世界创业实验室》

 

     

责编:程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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