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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11日 11:40 我要评论
不久前,上海奉贤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民事案件,一般来说在民事纠纷中,当庭争吵往往是原告和被告,可是这起案件却不同,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原告除了宣读起诉书,几乎无事可做,反到是几个被告之间争得是面红耳赤,彼此之间充斥着火药味。
阮瑜斌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法官:现在开庭,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奉城人民法庭……
庭审中原告席上孤零零地坐着一个20多岁的青年女子,而在她的对面的被告席上却坐着五个人,让整个被告席都显得非常拥挤。
钱女士:这个字是我签的,但是我讲。你别急,干嘛。沈女士:你看过了。钱女士:看过了又不会拿走。但我讲清楚,这个是假的。
黄先生:我跟她结婚只有八个半月,她就离家出走充分说明,她是为了户口到我这里来的。沈女士:我是正当买卖,我交钱她卖方子给我的。钱女士:正宗的骗子,不是假的骗子。房子卖掉了我自己的东西全部在里面,可能吗?世界上有没有这种事。
这起案件的原告名叫钱黄静,坐在对面被告席上的五个人中,有两个人是代理律师,另外三个人都是被告。说起来,这原告和三个被告都不是外人。黄先生是钱黄静的亲生父亲,钱女士是钱黄静的亲生母亲,而另一位沈女士是她的继母。一个20多岁的姑娘,把三个长辈同时告上法庭,这又是为什么呢?
钱黄静:虽然这套小房子不值多少钱,但是是我的利益,我肯定要维护的对不对。
钱黄静说,十几年前父母离婚的时候曾经留给她一套房子。
钱黄静:那个时候16岁都不到,谁知道那个房子最好是先过户给我呢,没有人跟我讲啊,父母也没有跟我讲,我那个时候读书我怎么知道这个事情呢。
因为当时年纪小,这套房子就一直在母亲的名下。一晃十几年过去了,虽然知道这房子是留给自己的,但钱黄静一直没把过户的事放在心上。直到去年父亲突然告诉她,房子已经过户给别人了。
钱黄静:他们都瞒着我,也没有跟我讲,就这样子过户了,把我气的,现在都已经这样子了,那怎么办,我肯定要从我的角度来讲,我要先去保障我的权益,你说我没有过户,但是法院是判给我的。
钱黄静认为,既然父母的离婚协议中已经写明房子是留给她的,那么父母不经她同意对房子做出的处置应该是无效的。2009年底,钱黄静将父亲黄先生和母亲钱女士告上法院,要求归还房产。
夫妻离婚,把房产留给子女,这样的情况有很多,也很正常,毕竟父母之间感情出了问题,但孩子总归是两个人的亲骨肉。可是,离婚时已经协议好了将房子留给女儿,怎么后来又过户给了别人呢?
黄先生和钱女士都是上海人,1996年两人因为感情不和离了婚,当时两人唯一的女儿钱黄静还不到14岁。
钱女士 黄先生的前妻:本来我们是好好的一家人,就是为了她爸爸反正有事情我们两个人离婚了,就是为了经济上的事情,就是两个人吵个不停,吵个不停。
离婚前两人一直住在奉贤区的星火农场一个50平方左右的一居室里。离婚后两个人签定了协议,房子留给女儿,之后黄先生把房子留给钱女士居住,自己带着女儿搬了出去。钱女士再婚后就把这套房子租了出去。离婚十几年,钱女士和黄先生很少联系,黄先生也从来没有过问过这套房子。直到2007年的一天,黄先生突然找到了钱女士。
钱女士:那么我前夫跟我来商量,好像能不能帮个忙,就是让她的户口先过来过渡一下,过渡一下就是结好婚以后,她的户口马上就拿走。
黄先生找到前妻,希望她把房子暂时过户给自己用一下,帮助现在的妻子沈女士落户口,等户口迁进来以后,他马上归还房子。
钱女士:一开始我不太愿意,他来了前前后后大概不是四次还是五次。
经不住前夫的再三恳求,钱女士最后还是答应把房子借给他。
钱女士:那么我想怎么说呢,他毕竟这个年纪了,要成一个家也不容易,对吧,那么我想,怎么说呢,就做个好事吧,那个时候我是这样想的,就做个好事吧。
之后双方约好了时间,一起到房产部门办了过户手续。
钱女士:那么过户的时候,我还是跟他们两个人讲清楚,我说讲话一定要算数,不算数我要找你们拼命的。
钱女士后来听说,前夫把沈女士的户口迁了过来,婚也结了,按理说这房子也该还了,可等了几个月前夫丝毫没有归还房子的意思,钱女士觉得前夫刚刚结婚还有很多事情要忙,多等几天也无所谓,可没成想,前夫没等到却等来了女儿的电话。
钱女士:我女儿讲给我听了,她说家里的东西被她全部已经拿走了,她偷走了。
女儿说,继母沈女士突然离家出走,还带走了房子的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
钱女士:那个时候我怀疑他(前夫)是骗我的,他骗我的,我想他们两个结婚了嘛。我跟我女儿讲他们两个串通起来来骗你的房子啊。
钱女士说,因为是借用,所以当初办过户的时候自己一分钱也没收,没成想后来前夫和他的后妻不但不归还房子,后妻还偷偷带着房产证跑了,这明摆着是前夫和后妻早就设计好的圈套,目的就是要把房子骗到手。听钱女士这样说,沈女士气不打一处来,她说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者,而设计圈套骗她的正是丈夫黄先生和他的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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