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法]贷款买车,别掉进“陷阱”(2010.4.6)

2010年04月08日 09:48  我要评论

    明亮气派的签约大厅,强硬冷淡的售后服务,同一家公司为何以两种面孔示人?

    走不出的“违约”怪圈,看不清的合同谜局,消费者遭遇车贷潜规则。

    《贷款买车,别掉进“陷阱”》,经济与法正在播出。

    各位好,这里是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欢迎收看《经济与法》,几天前,我们栏目接到了一位消费者的投诉,她说自己通过一家担保公司贷款买车后,对方一直拒绝退还她五千多元的风险保证金,记者跟随这位消费者来到了这家担保公司的售后服务部,拍摄到了下面这段画面。

    男:当时谁跟你怎么说的跟我们没有关系,我们只是售后部,我们只管结清之后的问题,知道不?

    男:现在我告诉你啊,按照合同,你那个钱退不了,你还有啥疑问的?

    女:不是有啥疑问,不是承诺能退吗?

    男:退不了,明白吗?你就打官司去。

    女:就是不退了?

    男:对,你可以去打官司,你就说你的财产什么的受到损失了,你可以到丰台法院去起诉,你可以去打官司,打官司退不退那是法院判,法院说给你我就给你,法院说不给你我就不给你。

    男:我现在请你出去,明白吗?这是我的办公室,我现在请你出去。

    女:我不是给你捣乱,我是来办我的事儿的。

    男:我现在让你出去,我现在请你出去,这是我的办公室,我现在请你出去。

    一句话,“退不了”,“请你出去”,“想告去法院告去”。可之前这家公司的态度完全是两样,带记者来这家公司的,是家住北京郊区的祁女士,她说,两年前的一次购车,让她掉进了一个摆不脱的“陷阱”。

    祁女士在一家酒店工作,单位离家太远,又经常加班,于是她和家人商量,准备买辆汽车代步,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祁女士最终选择了一家4s店。祁女士看中的轿车价值88000元,由于经济上有些紧张,祁女士希望能够贷款购买。

    祁女士:4S店就是卖车的那个叫李某某,有个业务员,那个业务员他帮我们介绍,介绍完了之后他就说你得找担保公司,给你办一下很快的。

    4s店的销售人员说,祁女士这种情况办贷款可能会很慢,找担保公司帮着办就会很快,之后很热情地向祁女士推荐了一家名为“中硕”的投资担保公司,出于对4s店的信任,祁女士找到了这家“中硕公司”。说明来意后,公司的工作人员很热情地接待了祁女士,双方协商后决定,祁女士支付48000元购车首付款,通过中硕公司向银行贷款40000元,两年还清。

    祁女士:说几天就能给你办下来,说得特别好,讲的就是让你特别相信他,也觉得这个公司还真不错,尤其是那个业务员他跟你说话特别亲切,姐姐叫的特别亲切。

    祁女士按对方的要求缴纳了验车费、担保费等等费用,果然,没过几天,对方就打来电话,说贷款办下来了,但是想要提车必须还得另外缴纳一笔风险保证金,数额是祁女士每月还款额的三倍,5403元。

    祁女士:其他的钱,这些钱都交完以后,才对你提风险押金的事儿,才去把车上牌子。

    记者:当时他们提风险保证金的时候,说是个什么钱呢?

    祁女士:当时他就说最后三个月你不用还了,我们帮你还就可以了。他说是这么说的,写根本没有写上,当时我们为了着急拿车,就交了。

    这笔风险保证金,只拿到了一个收据,快速办好了贷款手续,开上了心仪的爱车,祁女士非常开心,每个月到了还款的日子,也是积极赶到银行还款,很快,两年过去了,在去年年底,祁女士还清了欠银行的所有贷款,她想起了自己在担保公司还有五千多块钱的风险保证金,既然贷款还清了,这笔钱也并没有像对方以前说的那样,被用来支付最后三个月的贷款,那就应该去取回来,可这时候她发现,想拿回来,难了。

    祁女士:我说我已经还完了,他说那你就去银行办个结清手续,我说好,办去吧。办完结清手续,他说你把你的车开过来。

    车贷已经还完了,车已经是祁女士的了,担保公司干嘛非要人家开车去呢?不过祁女士当时没有多想,开着车赶到了中硕公司。

    祁女士:去了以后他公司说你不能在这儿退钱,你得去别的地方退钱去。

    祁女士按照对方的指点找了过去。不一会儿,过来一名工作人员,问清祁女士过来的原因后,说必需得看看车,核实一下,可是一接过车钥匙,对方马上变脸了。

    祁女士:谁知道他拿钥匙威胁你,最后才知道拿钥匙威胁我们。

    祁女士:就说这个押金的事儿,说不给退了,说必须最低拿六千,要不这个车钥匙不给你,押金不退,还要说再给他六千,最低六千。

    平白无故被扣车,还要交六千块钱,祁女士被气得够呛,对方的理由是祁女士违约了。

    祁女士:他就说违约,说没买保险,就这一个,没买保险。

    没买保险,这跟担保公司有什么关系?怎么就违约了呢?对方告诉祁女士,在当初购车的时候,她曾经和中硕公司签署过一份合同,其中的第七条是这么规定的:祁女士必须在中硕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为车辆上保险,如果违约,这中硕公司有权收回祁女士购买的车辆,不退风险保证金,而且祁女士还要承担最少六千块钱的违约金。这约定可真够怪的,祁女士和中硕公司签订的是份《汽车消费贷款购车合同》,这里面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内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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