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称尚未收到鞍钢与美签订投资协议申请

2010年05月18日 07:54  上海证券报 我要评论

专题:聚焦2010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17日表示,商务部目前还没有收到鞍钢与美签订建立钢厂的投资协议的申请。商务部同时表示,会在支持中国企业在开拓海外市场方面采取新的举措和安排。姚坚还透露,商务部正在制定贯彻落实外资新政的工作方案,包括加大配套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措施。

  有报道称鞍钢近日宣布与美国钢铁开发公司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后者计划在美国新建5家钢铁工厂。对此姚坚表示,商务部目前还没有收到此案的申请。

  姚坚说,中国现在已成为全球重要的钢铁制造商,也是钢铁出口的大国,中国钢铁企业的竞争力也反映在我们的制造能力和出口能力的增长。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中国制造业企业“走出去”对外投资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我们会支持中国企业在开拓海外市场方面采取新的举措和安排,这样也会有利于提升中国制造业的技术标准,更好地与国际接轨,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好事情。”姚坚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4月13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姚坚透露,商务部正在制定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工作方案。

  姚坚介绍,工作方案将从八个方面贯彻外资新政。具体包括,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修订外商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的规定,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采购、利润核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是完善研发中心的支持政策,鼓励中外企业加强研发合作;制订服务外包发展规划,落实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配套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外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增加投资。

  此外,商务部还将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更好地发挥窗口、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特别是为中西部地区开发区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支持力度;减少并下放审批事项,继续推进网上审批,增强透明度;创新外商投资方式,鼓励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促进“引资”与“引智”相结合。

责编:曹树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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