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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之后,向本台投诉电信“乱收费、捆绑销售、霸王条款”等问题的市民越来越多,不少市民抱怨电信的不少业务“不够透明,消费陷阱很多”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知情权等,希望有关部门能真正深入调查,以维护百姓的正当权益。
“电信宣称可以免费体验三个月,但三个月后没有向用户发送任何形式的通知,也未获得我们的确认,便擅自为我们开通网络电视业务,自动扣费,每个月35元,要不是2月份帮老人缴费,还不知道我父母会被骗到什么时候……”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伊芦乡的院先生对记者说,“就算是免费体验,也得告诉我们一声啊。”[详细]
据院先生称,从去年8月份开始,中国电信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没有向用户发送任何通知信息,也未征得用户同意,便擅自为用户开通了网络电视业务。直到今年2月份,院先生帮家人缴电话费时,突然发现资费比原来多了35元。不知情由的院先生询问营业厅的工作人员“这项费用到底是什么费?从何时开始征收的?”,却被工作人员告知“无法查询,需用户自行打客服电话核查。 ”
无奈,院先生给打电信客服电话询问,得知多收的35元是“网络视讯费”。为了弄清楚这笔费用,院先生还在中国电信官方网站上进行核查,确定该项费用为“网络视讯使用费”,且每月还有1元的“全球眼使用费”。“我们都不知道啥是‘全球眼’”,院先生说,他曾向电信投诉“你们就算是收网络视讯费,那首先得帮用户把机顶盒等安装好,用户确定能用后你才能开始计费啊……”
3月16日,连云港电信分公司向本台发来投诉反馈称“经查,2011年8月6日,经用户同意,安装了免费体验ITV网络电视业务,免费体验三个月后因工作人员未提醒到用户办理拆机手续,造成从2011年11月开始出现ITV费用。当地电信支局在发现收取ITV费用后,及时与用户沟通,当即退还了多收的费用,也取得了用户的谅解。”
“另用户提到的全球眼费用,是2010年6月22日开办十户联防业务(帐单上显示项目是全球眼业务),每月1元资费。此业务由公安机关和当地乡政府所牵头,为群众办理的平安乡镇技防业务,是经用户同意后确认后在电信话费中托收。”
连云港电信分公司还表示,“此次投诉,经了解非户主本人投诉,也不是用户家人所为,户主并不知情。”并提供了有用户签字按手印的“证明”。
但记者核实发现,该份证明系双方和解后,电信答应退还用户该业务5个月的费用,而用户则需签订这份证明以否认投诉。“因为当时我们和解了,电信自然要这样写……”院先生如是说。
消费领域中,强势企业常常利用其垄断地位、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对消费维权设置壁垒藩篱,面对这些强势企业,消费者即使受欺诈,也只能自认倒霉吗?消费者处于弱势,维权乏力;消委会手段受限,协调遇阻;行政机关心存顾虑,执法“手软”。电信的多年“顽疾”折射的是我们行政部门多年的“固症顽疾”。国家相关行政部门只有重拳出击,严惩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电信等等强势企业才能为保障消费者维权切实扫除障碍。
由于职业原因本人2011年6月离开成都,离开时间比较长,所以希望电信能把宽带停掉,等本人回来后再重新开通使用,但是因为电信的霸王条款,确不能在本人不在期间做停机处理,必须按时交费,哪怕本人不在不使用宽带也必须交钱!强烈投诉电信的霸王条款行为。[详细]
315晚会曝光中国电信在多地的多家分公司为垃圾短信大开方便之门,比如为其建立专门的发送通道,为其“摆平”用户投诉,防止其被屏蔽,甚至鼓励垃圾短信多发或者干脆自己承接发送业务……屡禁不止的扰人短信,中国电信该负多大的责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