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首批向社会资本开放的80个示范项目清单,这些清单项目包括北京地铁16号线、深圳地铁6号线、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陕京四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等。
发改委5月21日公布的80个示范项目清单,明确希望已开工建设和基本明确投资者的项目,应加快建设营运进程,或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尽快形成示范效应。而在尚未确定投资者的项目,提出要创造条件来进一步落实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及营运,具备条件的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该文也明确地表述了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即有关项目业主要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依法经营,努力把项目建成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营运的样板工程。
近些年来,虽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政策措施,但实际上社会资本投资难的“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仍广泛存在。在新能源领域,尽管国企与民企并重、竞争与合作并存应是产业发展的长远态势,但实际上民间资本依然要面对“国家队”的“挤出效应”,投资规模并不大。而在公用事业和社会事业领域,民间投资一方面要接受来自其他所有制企业的市场挑战,另一方面要接受公用事业项目较低投资回报率的事实。如何真正积极地调动社会资本尤其民间资本来进一步激发经济活力,充分利用市场力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一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十八大以来,以激活社会资本为重点的投融资体制改革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市场能量得到强有力释放,并成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积极因素。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不仅是决策层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投融资体制的改革,不仅影响着未来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和政府体制创新的核心内容。
2013年5月,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强调,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抓紧清理有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推动民间资本有效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电信等领域。
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强调多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以中央财政性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设立铁路发展基金,同时向地方和社会资本开放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等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强调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在确保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项目建设与运营。这有利于形成多元主体的市场结构,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与运营效率,也有利于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减轻地方政府债务负担。
《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强调,在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原则,制定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减少投资审批事项,是投资体制改革迈出的关键步伐。
专家认为,在保障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引进社会资本,将为经济转型发展带来重要推动力。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更有效地激活社会资本、释放市场活力,有效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依然有待于最大限度地取消和下放核准权限,有待于进一步细化鼓励民间投资实施细则。而本次公布的旨在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尤其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信息等领域的示范项目清单,正在成为优化投资结构、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范剑平认为,让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进入一些具有自然垄断性质、过去以政府资金和国企投资为主导的领域,有利于扩内需,增供给,稳增长,激活企业的活力和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张立群认为,在目前经济形势下,引入社会资本有利于扩大投资,以达到“稳增长”的效果。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也分析称,“稳增长”的重要手段就是“稳投资”。要激发市场投资活力,优化投资结构,就必须打破国有企业在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的垄断,鼓励社会资本平等参与投资,这样就可以盘活民间资本存量,激发市场投资活力。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此前存在“玻璃门”和“弹簧门”的油气管网和储气设施,有利于更好地加快我国的能源生产和供应,保障国计民生。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日公布了我国首批5大领域向社会资本开放的投资示范项目清单,包括北京地铁16号线、深圳地铁6号线、内蒙古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以及陕京四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等80个项目。发展改革委要求努力把这些项目建成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营运的样板工程。
首批推出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涵盖铁路、公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24项,3G和4G移动网络、大容量传输网、下一代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民营企业宽带接入网、数据中心、移动虚拟运营试点项目,重大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36项清洁能源工程,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10个项目,现代煤化工和石化产业基地等8个项目方面。
发展改革委要求有关部门和国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及营运上述项目。
发展改革委在发给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各省份及计划单列市、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及相关国有石油、电网、电信公司的通知中强调,80个项目中,对于已开工建设和基本明确投资者的项目,应加快建设营运进程,或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尽快形成示范效应。[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