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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网站发布 《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称从今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通知指出,免征流通增值税的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此外,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而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而对于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一斤韭菜便宜五毛钱
某大型超市生鲜部采购经理周先生告诉记者,此次减免的是流通环节的增值税,就是超市采购、批发商或食品加工企业进货时所要缴纳的增值税,对于蔬菜种植和加工环节却没有减免政策。“拿现在比较贵的韭菜来说,现在批发价格在4块钱左右,进超市要缴13%的流通增值税,今年免征以后,可以省去大约5毛钱的流通成本。”[详细]
一斤尖椒可便宜一元多
记者了解到,该税收政策对蔬菜“从产地经批发市场到城市农贸市场”传统的流通渠道几乎没有影响,但利好销售新鲜蔬菜的超市及加工企业。记者在菜市场看到,由于天寒产量下降,一斤尖椒卖到8元,一位阿姨直呼“吃不起”,待记者问到她是否知道降税时,她摇头称并不知情,而且近期蔬菜价格只见涨不见跌。[详细]
据记者了解,该免税政策的主要受益群体包括综合超市、批发市场、零售摊贩、蔬菜配送企业等蔬菜批发、零售环节,其中,超市由于多数实行农超对接,而农民自产农产品之前即属于增值税免税项目,且综合超市营业额中农产品并非主要成分,因此实际受益有限;而农产品零售摊贩由于营业额较小,大部分只需要缴纳3%的增值税款,批发商则只承担管理费、运输费等成本,因此本次增值税减免的最大受益者应是连接大型批发市场和零售点的蔬菜配送企业,此政策将为此类企业减免17%的增值税。
“减免增值税是解决菜价高的积极举措,尤其对我们物流行业来说是很大的喜讯,免了13%农产品的增值税让我们减负不少。”一家物流公司的老板刘先生表示,由于农民大都是单家独户经营,每天卖掉的蔬菜最多几百斤,在传统农产品流通模式下最少也要经过二道贩子、三道贩子汇总转手,每个环节都要加价15%—20%,成为菜价高的一大原因。
要想稳定菜价,政府首先应最大限度地减少蔬菜流通环节,积极搭建对接平台,畅通农超对接渠道。通过组织开展农超对接推广活动,加强农超对接信息化建设,鼓励通过农超对接信息系统发布供求信息,以此形成消费与蔬菜生产基地直接交易关系,减少流通环节对蔬菜价格的影响因素。同时,政府还应该在稳定蔬菜价格方面采取一些调控手段,防止蔬菜价格的大幅度波动,保证蔬菜价格波动在一个合理范围内。诸如建立起蔬菜的调节基金,以及蔬菜的国家、地方两级收储制度等。也就是在蔬菜价格偏低的情况下,政府拿出一定资金去收储一些蔬菜,便于储藏的,比如大蒜、洋葱、土豆,运用政策手段,保护菜农的利益。当价格暴涨的时候,国家又可以投放一些来抑制菜价,保护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