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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企遭遇“输血难”

假如某城市实施的居民阶梯电价方案是:第一档电量为150度以内,不提价;第二档电量为150-270度,每度电加价5分钱;第三档电量为270度以上,每度电加价0.3元。那么,不同用电量居民电费变化情况为:
不实行阶梯电价
若执行阶梯电价
若某家庭月用电量为150度,不实行阶梯电价时,每度电平均提高3分钱,每月电费将增加4.5元;
若执行阶梯电价,则电费不增加;
若某家庭月用电量为270度,不实行阶梯电价时,每度电平均提高3分钱,每月电费将增加8.1元;
若执行阶梯电价,只对150度到270度之间每度电提高5分钱,电费增加6元,相对减少电费2.1元。
若某家庭月用电量为350度,不实行阶梯电价时,每度电平均提高3分钱,每月电费将增加10.5元;
若执行阶梯电价,对150度到270度之间每度电提高5分钱、270度到350度之间每度电提高3毛钱,电费增加30元,相对增加电费19.5元。
此外,由于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月10度或者15度免费电量,每年每户还可减少电费支出60元至90元。
上次电价调整情况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月30日宣布,自6月1日起,15个省市工商业、农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上调1.67分钱,但居民用电价不变。 二、此次上调销售电价的省市包括山西、青海、甘肃、江西、海南、陕西、山东、湖南、重庆、安徽、河南、湖北、四川、河北、贵州。其中,山西省销售电价上涨金额最多,每千瓦时上涨2.4分;四川省上涨金额最小,每千瓦时上涨0.4分。 三、发改委已于4月10日起上调其中12个省份上网电价,安徽、湖南、江西上网电价自6月1日起上调。


1997-1998年
电力行业“政企分开”,电力部撤消,国家电力公司承接了原电力部下属的五大区域集团公司、七个省公司和华能、葛洲坝两个直属集团;
2002年3月
国务院批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决定由国家计委牵头,成立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工作;
2002年12月
国家电力公司拆分为两大电网公司和五大发电集团,即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以及国电、华电、华能、大唐和中电投;
2003年3月
国家电监会成立,开始履行电力市场监管者的职责,实现“政监分开”;
2003年7月
国务院出台了《电价改革方案》,确定电价改革的目标、原则及主要改革措施;
2004年3月
出台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统一制定并颁布各省新投产机组上网电价;
2004年12月
国家发改委出台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措施;
2005年2月
《电力监管条例》颁布;
2005年3月
制定与《电价改革方案》相配套的《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三个实施办法;
2005年年底
电监会一份内部报告披露,认为“中国的电力体制改革基本不成功”;
2006年2月
“十一五”电力体制改革任务确定;
2006年6月
第二次煤电联动,火力电企电价调整,各区域上调幅度不同,在1.5%-5%之间;
2007年1月
发改委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
2007年3月
发改委下发《关于降低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促进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的通知》,并分四次批复了全国各省区小火电降价方案。
2008年3月
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继续深化电价改革。
2008年7月和8月
电价两次上调,上网电价平均涨4.14分,销售电价平均涨2.61分,缓解煤价大涨导致电企亏损
2009年9月14日
电监会发布《2008年度电价执行情况监管报告》显示,电价政策执行中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比如煤电矛盾突出,发电企业亏损严重,电网企业经营困难加大等。
2009年10月
发改委和电监会联合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改革的必要性,确定改革目标和原则,并提出电价改革的七个重点任务。
2009年10月
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和国家能源局联合批复辽宁抚顺铝厂与华能伊敏电厂开展直接交易试行方案,标志着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正式启动。
2009年10月
发改委、电监会、能源局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年11月
国家发改委宣布,自11月20日起全国非民用电价每度平均提高2.8分钱,暂不调整居民电价。
2010年10月
发改委出台《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1年5月
发改委通知要求全国15个省市上网电价平均上调2分左右,销售电价6月1日开始调整,居民电价不上调;上调涉及工业、商业、农业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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