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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常交易的ST公司市值高达3038.94亿元,加权平均市盈率131倍,壳资源估值泡沫化严重:23家公司十年“不倒翁”,43家公司资难抵债。推行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将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并且根除目前ST公司二一二保牌、资不抵债等痼疾。
[政策背景]国务院:健全新股发行和退市制度
国务院近日批转的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要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新股发行制度和退市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和权益保护。建立债券市场监管协调机制,明确监管责任,促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
证券市场建立20余年,实际退市的公司很少,截至目前,沪深两市退市公司共计70余家。上市公司业绩连续亏损就应该退市,可是,事实上操作起来并不如此。
原因一:上市资格稀缺导致公司不愿退市
我国企业的上市资格仍然具有一定的稀缺性,由此造成对上市资格的争夺,而一旦获得了上市资格,则必然也不愿被剥夺,所以一旦上市公司处于困境时,公司就会想方设法地通过各种方式维持其上市地位,地方政府也会采取措施避免上市公司退市。
原因二:仅以利润作为退市判断标准过于单一
退市判断标准单一,也是退市难的原因。以利润作为单一退市标准,使得退市标准难以实现。
原因三:“借壳”需求旺盛
退市后的资本市场安排不充分,也造成了不愿退市和难以退市。允许绩差公司被“借壳”重组是此类公司被市场炒作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退出机制的名不副实,市场化的退市标准难以实行。
原因四:不同板块缺少不同退市标准
不同的板块设置缺少不同的退市标准,也是退市难的原因。我国证券市场具有“新兴加转轨”的特点,当前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同板块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但是退市标准却没有差异,都是以利润为标准。
上证所称,主板退市标准也应引入包括交易量、交易报价等市场交易类指标,严格“借壳”重组条件,并对主板退市公司提供退市后可交易的场外柜台市场。满足净利润退市标准、净资产退市标准、总资产退市标准、1元退市标准、成交量退市标准、市值退市标准和被监管谴责退市标准等7大退市标准中的一个,就直接退市。
ST公司通过“借壳”的方式“乌鸡变凤凰”的案例不在少数,ST股的股价通常因此而鸡犬升天。上交所日前发文称,应限制乃至禁止“改名换姓、脱胎换骨”式的“借壳”重组。而创业板的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也规定,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中,也不支持通过“借壳”恢复上市。投资者炒作这样的ST股恐怕要小心一点了。长期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或将面临退市。
新退市制度或将严格借壳重组条件,一些所谓的重组概念股,其所谓的价值亦将面临着贬值。完善退市制度后,管理层将会坚决遏制恶炒绩差公司的投机行为,市场将改变以往业绩越差股价越涨的非理性局面。对于投资者而言,现在应未雨绸缪,对于退市制度多加揣摩,对于潜在的具有退市可能的股票应及早防控,将操作取向转回到理性的轨道上。
退市制度完善之后,如果可以得到贯彻落实,资本市场一定会改变以往业绩越差股价越涨的非理性局面,让资不抵债的垃圾股沦为真正的1元股。因为退市制度的初衷就是力图保持A股的投资价值,净化资本市场,让不具备投资价值的股票离开A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中国式退市制度”,理想是美好的,但是能不能成为现实,能走多远,仍需时间来检验。
中国股市是设立有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退市政策也应该结合中国特色。应该让业绩不好的企业不在A股交易,但是也不要消灭他们,让投资者得到一次被救赎的机会,原投资者持股兑换新股的比例可以按照持股时间乘以持股数量确定。
上半年主板退市制度改革方案的出台,最具威慑力的条款一定是净资产为负数的退市标准,它的执行必将使30多只资不抵债的垃圾股沦为真正的1元股,股民应尽快抛售资产为负数的垃圾股。
当一个企业缺钱需要融资时,企业上市所带来的收益就要远远大于所带来的种种弊端,相反,当企业作为上市公司的成本远远大于收益时,通过私有化选择自主退市也不失为一个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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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耀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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